首页 > 信息公开 >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许可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宿州绍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光伏玻璃丝印网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11-08 15:2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绍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光伏玻璃丝印网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6万件光伏玻璃丝印网版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绿朗光电智慧产业园8号厂房

建设单位:

宿州绍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环境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宿州绍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绿朗光电智慧产业园8号厂房,投资建设年产6万件光伏玻璃丝印网版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7951平方米,建筑面积7951平方米,项目拟投资12000万元,购置精密烤箱、精密自动张网机、自动涂布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万件光伏玻璃丝印网版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绷网、上胶烘烤、图案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绷网、上胶烘烤、图案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在上述废气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720t/a生产废水2230.8t/a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过厂区废水处理设备(气浮池+混凝沉淀池+曝气生物池)处理,处理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网布清洗过滤残渣。危险固体废物包括网布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油桶污泥网框清洗、显影冲洗过滤残渣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网布清洗过滤残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网布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油桶污泥网框清洗、显影冲洗过滤残渣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32号予以备案。项 2301-341324-04-01-656853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