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
2023年以来,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将政务公开作为增强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深化为民办事的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新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根据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形成政务公开网络化管理体系,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党的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公开。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流程、要求等做了进一步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严格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准确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涉及全局性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尤其对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
(三)紧盯重点领域,提升工作效能
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对日常工作动态以及老百姓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方便群众和企业获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
(四)做好政策解读,完善公开形式
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百姓热线、新闻发布会、图解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展示,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增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推进基层“两化”,打造阳光政务
注重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各股室之间的沟通,结合《宿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征求所涉及的各股室的意见建议,对照梳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环境信访、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了每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到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精准。二是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发布审核需要进一步细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程序、时限、纪律和监督、奖惩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进一步整合相关信息,不仅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沟通协调,还加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交流联动,及时共享相关信息,为政务公开提供基础资料。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加大实操学习力度,及时帮助政务公开业务人员提升业务操作能力。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扩大公开过程中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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