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会第576号建议的答复
黄春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养殖场监督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核查整改情况
(一)草庙镇治岗村魏老家庄张续文养殖户。2023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泗县草庙镇治岗村魏老家庄张续文养殖户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养殖户位于泗县草庙镇治岗村魏老家庄西侧,建有1栋猪舍约100平方米,现存栏38头猪;该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污水流入水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粪污露天堆放,气味难闻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丁湖镇汤湖村李邵苏养牛户。 2023年8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泗县丁湖镇汤湖村李邵苏养殖户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养殖户位于泗县丁湖镇汤湖村卫生室北侧,建有简易牛棚108平方米,存栏肉牛11头;该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牛粪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整改情况
根据安徽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上述养殖户为非规模养殖场。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针对该问题,我局已会同县畜牧中心、草庙镇、丁湖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要求养殖户立即整改,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养殖废弃物,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23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监督性监察。草庙镇治岗村魏老家庄张续文养殖户排入沟内的养殖污水已进行还田利用,化粪池已清理并用水泥预制板进行覆盖、封堵,防止粪污异味影响周边居民。丁湖镇汤湖村李邵苏养牛户新建一间约20平方米的简易堆粪场,未完全封闭,肉牛养殖活动区养殖粪便未及时收集。针对上述养殖场存在的问题,我局已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养殖行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监管,履职到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7-7022749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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