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紧扣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分解的重点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通过“三会一课”,全体党员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截至第四季度,共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22次,党员集中学习4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序
紧盯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和“回头看”,聚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常态长效抓整改,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压紧压实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相关职责,构建全县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问题,扎实推动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2023年度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10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省级层面问题3个、自查上报问题共计43个、大排查立行立改问题共计9批次41个问题、八九月份新增自主排查问题16个。
三、“三大保卫战”成效显著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配合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执法组,常态化开展防尘控尘督查督办工作,推动大气管控措施落实。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印发《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不间断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开展夜查巡查。联合城管、市场监管、住建、公安、应急等部门出动138人次,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泗县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储备库建设,目前纳入十四五以来7家储备企业,关闭、拆除6家,提标改造1家。扎实开展大气远程监督帮扶工作,全力排查问题,推动问题整治,圆满完成阶段性远程监督帮扶任务,助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度,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同期(37微克/立方米)降低5.14%;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同期(73微克/立方米)降低10.96%;优良天数29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较2022年同期(285天,79.2%)提高0.8%,大气质量排名全市第一。
(二)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县环委办联合石龙湖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实地复核反馈点位整治情况,推动限时整改,跟进督办。印发《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具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输水干线水环境保护。开展全县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改工作,确认入河排污口87个,已完成80%溯源工作,正在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交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加强石龙湖项目技术路线指导帮助,利用无人机航拍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迅速整改。2023年,共巡河5000余公里,下发涉水交办单32件共106个具体问题,提醒函4件。
2023年度,我县6个国考断面均稳定达到考核目标,优良水体比例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新濉河大屈断面超额完成目标,实现“增Ⅲ进位”。全市13个国家考核断面前5名均为我县断面。目前,我县水环境质量指数5.656,同比去年改善3.2%,排名全市第一。
(三)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检查,按时序推进4个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7个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37个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力推进5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加强“两公一住”用地监管,完成泗县2023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泗县2023年第2批次(只转不征)城镇、集镇建设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加强危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跨界倾倒危废行为,完成对泗县墩集镇“11.15”污染环境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处置,赔偿金额540.94万元,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我局始终坚持以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为目标,坚持政策宣传和帮扶指导并重,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重,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开通“环企直通车”,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提供精准服务和技术指导。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环评豁免管理。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大力推进数据互通共享,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减至1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减至5个工作日。2023年以来,我局共申请总量审核25个,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9个,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149个。
五、行政执法规范精准
2023年以来,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战练兵为抓手,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能力。不断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模式,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日常巡查、突击夜查、专案查办等多种手段,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整治一批环境污染和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至今共立案32件,下达听证告知书27件,已下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件,罚款金额99.39万元,完成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六、监测能力不断提升
紧紧围绕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污染源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国、省、市考核断面及县、乡级饮用水源监测为基础,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跨区域地表水质量联合监测,持续对新濉河大屈、新汴河团结闸、沱河关咀、唐河泗县、老濉河泗县、石梁河王庄西、新汴河墩集、唐河樊集、石龙湖共9个国省控断面开展每月4次以上的常规监测。对我县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及农村生活饮用水源地共34个监测点位开展定期监测和全分析,为全县主要河湖水质达标治理改善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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