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瀚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瀚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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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光电(智慧)产业园2#厂房 |
建设单位: |
安徽瀚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克林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瀚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租赁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光电(智慧)产业园2#厂房9318.4平方米,设置仓库、开料区、精雕区、清洗区、白片检验车区、钢化(强化)区、丝印区、丝印检验区、离子镀膜区、成品全检区等,购置全自动化学数控钢化炉2台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相关环保、节能设施,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000万片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车载玻璃盖板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 1.废气:丝印、烘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排入园区管网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并满足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23】61 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 :2305-341324-04-01-414662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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