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7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地区 |
序号 |
涉及企业及 |
存在 |
处理情况 |
监管责 |
刘圩中队 |
1 |
泗县杨中养猪场( 宿州市泗县山头镇团结队庄) |
反映养猪场内冶炼金属问题 |
一、办理经过 经查,泗县山头镇杨中养猪场院内冶炼金属加工点位于山头镇杨桥村,是江苏宿迁人租用杨中养猪场厂房收购废铁、废铝,分捡后将废铝加热成铝块。6月29日,您投诉杨中养猪场院内冶炼金属问题后,6月30日,由山头镇政府牵头组织镇直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该加工点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加工点。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三、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二断三清”措施依法取缔,恢复原状。截止7月2日,该加工点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理完毕,场地已恢复原状。7月10日,我局对该加工点进行检查和调查,该加工点已取缔,未发现镇环保局内部工作人员提前通知冶炼金属负责人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和巡查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与诉求人沟通情况 因反映人联系方式保密,我局无法将查处情况向反映人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电话:13955779967 |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泗城中队 |
2 |
泗城镇关庙村井北组 |
反映村内养羊气味扰民问题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两处羊舍,其中一处为新建(暂未养殖),距离居民区较近;另一处为孙二辉羊舍位于泗城镇关庙村井北组北侧农田边,现存栏养约200只,由于养殖粪污清理不及时,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联合调查组要求养殖户新建羊舍不得用于养殖;孙二辉原有羊舍南侧不养殖,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养殖户表示积极配合整改,避免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规范养殖,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执法人员将查处情况电话向反映人反馈,反映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办理人:陶大力,电话:13855736808 |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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