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紧盯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全县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现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着力改善空气质量
统筹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建筑、道路等涉扬尘问题区域进行精细化排查,同时协调城管局环卫处加大建制城区道路清扫、洒水及雾炮降尘,确保泗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分类制定应急分级减排措施,将167家涉气重点企业纳入监管,不定期开展昼夜巡查,充分运用走航监测、雷达扫描等治污科技,全面排查监测污染源,实现污染物溯源整治。加强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扰民等“家门口”问题的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以“四噪、五味、一油烟”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巡视督查,1-8月份共排查群众“家门口”问题102件,其中噪声51个、恶臭15个、餐饮油烟33个、道路扬尘3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多举措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制定县、镇两级综禁方案,细化包保责任分工,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督查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跟机作业、限高留茬、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等硬性要求,派遣专人24小时看守秸秆堆放点,大力推进草场规范性建设,全力实现“零火点”“零污染”目标。
截至10月8日,我县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0.5微克/立方米、5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230天,空气优良率81.6%,空气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一。
二、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强“四源共治”,针对“生活源、工业源、面源、内源”,深入开展城镇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业园区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等专项行动,并以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为抓手,对全县146个入河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由表及里深入开展整治,完成整治116个,无需整治30个。实施精准管控,继续实施第三方团队驻点服务,加密汛期监测频次,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快建设运维,加强涉水问题巡查交办力度,科学实施涵闸防污调控,保障重点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常态化落实全县河湖巡查工作,将入河排污、涵闸泵站、面源污染纳入河长巡河重要内容,针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今年“清河行动”实施以来,共清理河道694公里,清理垃圾1200立方米,衰死水草7.6万立方米。密切区域联保共治,与五河县、泗洪县、睢宁县建立良好工作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协作机制,针对汛期“旱涝急转”环境风险,对新汴河、新濉河、石梁河、唐沱河等重点河流加强巡查,及时和泗洪县、五河县互相通报水情、水质,汛期发出提醒函3件,开展汛期联防联控3次、联合监测4次,切实防范化解跨界水污染事件。抓好城镇雨污管网升级改造,全面推动城区雨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积极申报城区雨污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加快推进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改扩容及相关配套管网建设ROT项目。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修复,积极推进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积极申报泗县石梁河流域水系生态修复及自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谋划申报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全力落实以工程化项目化手段推动水环境治理要求。
2024年1-9月份,全县6个国考断面年均值全部达到Ⅲ类,达标率100%,优良率100%(高于市级考核目标61.5%);3个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66.6%(高于市级考核目标30%),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一。
三、着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4年省市下达我县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是6个,已全部完成。抓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省市下达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是12个,已全部完成。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严格按照“一水一策”实施方案,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目前42个年度黑臭水体任务已完成41个,完成率98%。加强“两公一住”用地监管,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在开发利用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杜绝土壤污染安全隐患,目前建设用地土地安全利用率100%。
四、着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紧盯中央、省、市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问题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同时,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中央、省交办、反馈各类问题,以“大体检”“过筛子”的形式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到底、改到位。2024年度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308个,截止2024年9月30日,已完成销号问题213个,问题整改工作无逾期。
五、着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创新执法方式手段,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实现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迅速、精准、高效,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需立案查处的案件,坚持执法为民和服务指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2024年9月30日,共立案3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查封扣押1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定期开展信访件回访工作,截至9月30日,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信访投诉件14件、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信访投诉件49件全部按时办结完成,案件处理率100%,群众满意度较好。
六、着力优化环评审批流程
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取消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充分利用受理公示期、双休日、节假日以及非工作时间组织开展专家咨询、部门审查、实地核查等具体工作,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30)日大幅度压缩至15(10)个工作日内,备案表项目现场即时办结。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对列入《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试行)》的项目,豁免办理环保手续。积极探索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聚焦重点项目强化环评服务,定期调度项目环评进展,严格落实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打造“一对一”服务模式。2024年1-9月,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7个、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215个,上报市局总量申请13个;办理企业排污许可202家,其中重点管理7家、简化管理12家、登记管理1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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