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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润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塑料气门室盖、10万套铝质气门室盖、100万套汽车摆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22 16:4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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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润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塑料气门室盖、10万套铝质气门室盖、100万套汽车摆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套塑料气门室盖、10万套铝质气门室盖、100万套汽车摆臂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清水沟路88

建设单位:

安徽润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宿州启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市场占用率,提高产品收益,2024年,本项目的外购铝制毛坯件改为自行生产,项目运行后产能不变(年产50万套塑料气门室盖、10万套铝质气门室盖、100万套汽车摆臂),生产工艺变动,主要是增加铝压铸工艺。该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铝压铸工艺的增加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该变动为重大变动,应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熔化、压铸、脱模废气通过水浴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塑废气通过设备自带旋风+二级滤芯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后固化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固化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源头控制后通过DA006排放;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烘干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源头控制后通过DA007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1260t/a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入石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金属边角料抛丸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布袋,统一收集在一般固废间,然后统一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喷塑粉尘浇铸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线切割液废线切割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防锈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漆桶废化学纤维和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铝灰热烟尘渣、废脱模剂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2226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3-341324-04-01-80381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