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宿环(泗)查(扣)〔2024〕1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皖宿环(泗)查(扣)〔2024〕1号
泗县资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MA2RXDA55Q,法定代表人:许国贤,公司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涂山村。
2024年4月24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你公司办公室内查阅了台账资料,炉渣进出量表(财务收据)时,发现你公司有部分净化过的炉渣集料(粗集料、细集料、疑似污泥)作为产品直接出售,未对购买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的运营资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 2024年4月24日《查封(扣押)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现场情况;
3. 2024年4月24日现场照片证据2张,证明你公司实施违法行为现场情况;
4.我局3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现场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的财务收据予以扣押,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止)。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扣押账本存放于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扣押)清单
被查封(扣押)人名称或姓名:泗县资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名称 |
数量 |
型号及特征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存放地点 |
财 务 收 据 |
5 |
执行标准:GB/T 16797 |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被执行人和行政执法机关各存一份。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皖宿环(泗)查(扣)〔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