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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法博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生物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5-06 12:2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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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法博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生物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生物质有机肥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泗县屏山镇大彭村

建设单位:

泗县法博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宿州启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泗县法博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泗县法博士现代农业科技低碳循环利用产业建设项目以泗发改备案2024113号经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项目不需要履行环评手续。现有项目占地约90亩,投资约1.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蚯蚓立体化养殖大棚两栋玻璃温室示范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其中,蚯蚓立体化养殖包括养殖原料预处理区、60个蚯蚓立体化智能养殖大棚设施及养殖设备、蚯蚓粪加工区及道路、围墙、水电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达产后,年产蚯蚓粪4万吨。因公司发展需要,泗县法博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15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生物质有机肥项目。利用现有土地,新建一栋封闭钢制结构厂房用于生产有机肥,建筑面积约2600,设置槽式发酵区(长76米,宽12米,高1.8米),包装区,主要设备包括翻堆机一台,包装设备一台,实验检测设备共计15套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增加绿化等措施,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

2、废水:生物除臭塔排污水、初期雨水回用于蚯蚓养殖,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试剂瓶及实验废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2025422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2555号文件同意本项目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503-341324-04-01-632804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