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李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当前有序放开秸秆禁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秸秆焚烧的危害性
焚烧秸秆所产生的烟尘易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雾霾频繁发生,不但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带来较大刺激,极易诱发呼吸道疾病,而且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焚烧秸秆时产生的烟雾致使能见度降低,尤其是高速公路两旁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直接减少农业收益。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露天焚烧秸秆有百害而无一利。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目前,我县暂未接到上级有关秸秆禁烧工作的最新政策。2024年《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全市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我县将继续执行宿州市相关秸秆禁烧政策,如有新的禁烧政策,我县将及时对外发布。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7-7028165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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