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泗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拟定乡镇(开发区)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管理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承担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下属泗县信息计算站、泗县普查中心组成,共有在职职工28人,下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农村统计股、投资和劳资统计股。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1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3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万元。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