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拟定乡镇(开发区)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管理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承担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变动。
纳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本级 |
2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信息计算站 |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7.2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17.2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4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19年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9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9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6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0.2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0.2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19年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19年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71万元,占96.3%;教育卫生健康(类)支出14.97万元,占3.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9.84万元,支出决算为3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399.6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4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放2019年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补助。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2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7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5万元,比2018年减少34.66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统计局2019年未开展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邮箱:sxtjj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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