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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统计局、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统计基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21 14:2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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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统计站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规范全县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宿政发〔2019〕9号)要求,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统计基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统计部门抽查事项

统计执法检查。包括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执行遵守统计法律情况、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执行统计政令和统计管理制度情况。

(二)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公示信息检查。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联合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全县统计在库企业,抽查基数为100家,抽取比例3%。其中严重失信企业抽取比例100%、失信企业抽取比例50%、警示企业抽取比例25%、正常经营企业抽取比例20%

三、职责分工

(一)县统计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对检查象的信用分类监管和随机摇号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各市场监管所、统计统计站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 2020 年1021日至2020年112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1021日至1021日)。县统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信用分类监管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及检查执法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1022日至11 20日)。

统计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1022日至 11 20日)。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各市场监管所、统计局监察队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乙级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请县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于 2020年1120日前,将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报县商改办汇总。

泗县统计局联系人:朱林;电话:18133740608

泗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侍卫东;电话:17755799017

                    

  

 

 泗县统计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