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一)建议继续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整改要求:1.县司法局明确一名联络人,按月推送合法性审查目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目录到县政务公开办;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发文时即对公开属性进行界定,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属性,并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核,对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建议加大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和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相关政策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就业保就业等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提高政策图解质量。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税务局、医保局。
整改要求:各单位要常态化公开稳经济、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减税降费、稳就业保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政策解读及落实情况信息。
(三)本地区“十四五”区域规划信息公开及解读工作有待加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通步做好规划解读工作。
(四)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
整改要求: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机制,增加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企业和群众需要的政府信息,不能当场查阅或提供的,指导其向该政府信息的制作或保存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建议加强本地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整改要求:县教体局要指导有网站的学校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的通知》(皖教秘〔2022〕478号),开设相关领域公开专栏,并做好常态化更新。县卫生健康委每年要对已公开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更新一次。供水、供气、供热的公开渠道除了微信公众号外,还要根据《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在属地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开设专栏,并做好常态化更新,主要涉及住建局、城管局。
(六)建议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整改要求:1.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关注上述领域,确保省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要求公开的要素一个不少。指南类、机构类信息每年1月15日前更新一次。
(七)建议部分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规划信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重大会议信息、决策预公开等信息发布时效和质量。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整改要求:规划信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重大会议信息、决策预公开等信息均是国办、省办考核重点,各单位要再进行一轮自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改正。
(八)部分县(市、区)文字解读材料存在解读内容与原文雷同、解读过于简单等情况;政策图解和其他形式解读材料质量有待提高。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
整改要求:1.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以县级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2.政府办要对解读材料把关,对不合格的解读材料退回文件起草部门重新解读,直到符合解读要求再公开。
(九)建议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的线下公开及留存备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
整改要求:1.组织人员实地核查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的线下公开及留存备查情况,确保公开到位、留存到位。2.设立“村(居)务公开”目录,以图片形式展示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线下公开情况。
(十)部分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内容不规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整改要求:1.答复规范: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采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行答复;按照指定方式或渠道进行答复。2.答复准确:答复书内容准确,与申请内容相符;答复书内容完整,包含答复书编号、引用的法律条款、救济途径、单位印章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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