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征集】《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征求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治理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宿州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宿统办〔2023〕9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县统计局起草了《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
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县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宿州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宿统办〔2023〕9号)等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于7月底形成《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初稿。
《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于7月27日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等多家单位的意见,反馈均无意见。
7月31日,在网站发布《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准备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起草内容
《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基本沿用了市工作制度的总体结构,工作制度内容均是在市工作制度的框架下结合我县实际,并认真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的。
《泗县统计局统计约谈工作制度》主要分为十一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的依据】为加强统计日常监督,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止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约谈定义】指泗县统计局依据法定职责,对在执行统计法不到位的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县直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
第三部分,【约谈情形】执行国家、省、市、县统计局制定的方法制度存在偏差、拒不执行县统计局整改意见的等七种情形;
第四部分,【启动程序】县统计局相关股室提出约谈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经县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约谈的,及时启动约谈程序;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县统计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负责约谈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专业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约谈工作;
第六部分,【约谈内容】约谈以告诫谈话方式进行,按4个内容实施;
第七部分,【约谈程序】通知被约谈对象、组织召开约谈会、形成约谈工作记录共计三个程序;
第八部分,【约谈对象】存在本制度第三条内容的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责任人;
第九部分,【立卷归档】县统计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应做好约谈工作的立卷归档;
第十部分,【整改时限】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县统计局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一部分,【其他规定】统计工作约谈不代替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等措施。
四、公示时间
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6日,为期7天。(因实际工作需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
五、公示方式
网络公开、线下公开。
六、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xtjj2010@163.com;
2.反馈电话:0557-70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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