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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17 09:0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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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股室、站、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规范房地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统计部门抽查事项

房地产投资企业执法检查

1、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2、执行统计政令和统计管理制度情况;

3、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4、执行遵守统计法律情况;

5、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

6、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7、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1.公示信息检查;

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联合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所有在库企业,抽查基数129家,抽取比例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措施。对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抽取5%20%、50%、100%。

三、职责分工

(一)县统计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 2023828日至20221130日,分为三个阶段。

)随机摇号阶段(828日至930日)

县统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及检查执法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101日至10 31日)

县统计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市场监管,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结果公示阶段(111日至1130日)

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股室、所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涉及房地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和商贸统计数据质量企业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泗县统计局联系人:朱林;电话:18133740608

    泗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侍卫东;电话:17755799017

                    

 

  泗县统计局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