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统计局关于印发《泗县“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泗县“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着力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和依法治统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聚焦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统水平,持续提升全县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三个规范”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泗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和基层统计职能设置。镇、街道、园区按要求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县人民政府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园区统计职能从经济发展部门调整至其他部门。按照《安徽省“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提出的“优化统计数据采集体系”目标要求,推动全县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全面总结统计基层基础三年行动成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
1.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泗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县政府建立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严格落实人员调整报备制度、首席统计员聘任年限规定,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且专职,其他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2.规范园区统计机构职能。严格落实园区统计业务不得由经济发展部门承担要求,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专职首席统计员,园区统计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二)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建设。
3.优化学习培训方式方法。县局举办全县首席统计员培训班和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和业务知识。(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专业股室)
4.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两步实施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推广全覆盖,7月底前,至少选择1个重点(中心)镇、街道、园区“四上企业”全覆盖,年底前,全县“四上企业”全面推行。(责任股室:县局各股室、站、中心,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5.深化“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县统计局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基本要领,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辅导服务成效。(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专业股室)
6.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主动监测防御能力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做到“软件正版化、硬件标准化、配置国产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及时处置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信息计算站,各专业股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三)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7.持续推进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做好10亿元以上新建大项目入规纳统工作,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规范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建立包联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向各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通报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股室:县局工业和能源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8.加强新型农业主体统计。推进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农业生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统计。建立并定期更新县及镇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设施农业、果园等名录库,探索和规范新型主体生产调查数据依据。加强农业统计信息化建设。(责任股室:县局农村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9.提升贸外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加强限额以上单位数据质量管控,选取部分镇、街道、园区参加限额以下样本单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季度样本轮换5%比例要求,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责任股室:县局商贸专业,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0.进一步规范服务业调查单位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并形成《服务业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汇编》,督促各地完成2024年新增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检查。(责任股室:县局服务业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1.加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质效。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配合市局推进“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开发应用,上线试运行、项目验收。配合市局做好房地产开发财务季度报表统计国家试点。(责任股室:县局投资和劳资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2.健全研发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落实重点工作库内容,完善评价、约谈机制。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责任股室:县局研发专业,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3.夯实能源消费统计基础。配合市局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内容》,做好能源领域经济普查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按月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做好轮换“基层观测点”和“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责任股室:县局工业和能源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4.提升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建设水平。精准管理样本单位,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精准分析各地分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和准确性,落实包保责任,做好统计服务。(责任股室:县局投资和劳资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5.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县、镇级要健全完善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切实发挥县、镇级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责任股室:县局各专业股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统水平
16.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查”制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示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7.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和统计造假行为,压实县级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全省县级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立执法与专业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与专业互联互通,提高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五)梳理总结“三年行动”做法成效。
18.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督促检查。加强对提升年活动情况调研指导,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各镇、街道、园区,县局各专业股室、站、中心结合为基层服务、“五经普”数据核查等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性补缺补差。(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专业股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四、工作保障
县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活动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研督导,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2.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3.商贸专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4.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5.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6.研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7.能源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8.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9.网络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附件1
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省、市、县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按照市局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业统计工作,提升企业统计能力,巩固提升存量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抓好新增企业统计能力建设,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1.巩固提升统计规范化。持续推进工业产值统计规范化工作,定期抽查企业基础资料,确保企业产值统计规范。
2.巩固提升企业统计能力。一是持续督促企业使用正规财务软件;二是指导新入库企业正确填报数据;三是指导统计基础薄弱企业继续完善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四是帮助统计基础薄弱的镇(园区)正确履行数据监管责任。
3.提升相关数据匹配度。重点聚焦汽车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纺织服装、木材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6个统计基础较差行业,以及税产比低于70%的镇(园区)和企业,加大监控查询力度,提升数据质量。
二、工作举措
1.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采取不同措施,由不同主体实施。
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一是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出入库单据、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资料,做到数出有据(县统计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实施);二是督促指导企业执行工业统计制度,完善统计台账(县统计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实施);三是不定期抽查企业执行工业统计制度情况(县统计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实施);四是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电子统计台账(县统计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新入库企业统计能力:一是做好新建大项目入规纳统,定期摸排全县年产值超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定期上门指导,确保按时纳规统计(在市局指导下,县统计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共同实施);二是跟进服务新建大项目入规纳统,定期摸排全县年产值超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包保服务,确保按时纳规统计(县统计局实施);三是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县统计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2.建立包联制度。县局工业股每人包保8个镇(园区),紧盯责任落实、工作成效,进行督查。
3.加强督促指导。一是根据网报数据情况县局(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开展现场核查;二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管控,逐户审核被查询企业的基础资料,定期通报各镇(园区)完成质量情况;二是继续落实数据质量风险评定机制,将核查结果纳入所在镇(园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依据、作为各镇(园区)工业专业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度和税产比情况。
附件2
农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建设年、巩固年成果,全面提升农村统计及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三改进两加强”工作思路,在认真组织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县乡村各级统计调查工作流程管理,提高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改进统计方法,坚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调查方法;严格执行村级采集源头数据、镇(街道)汇总推算、县级分类综合汇总上报的业务流程;建立分品种、分季节农业生产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改进调查方式,规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各类生产主体的入户调查操作,全面实行乡村两级电子台账,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和统计过程记录。
改进审核模式,强化“即报即审、即审即查”,加强平台查询和数据比对,坚持账表核对,加强新型主体和普通农户的分类审核,压实镇(街道)数据审核管控责任,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加大异常数据现场核实力度。
加强培训督导,提升县、镇(街道)两级业务培训实效,提升基层调查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统计基层人员和农情观察员队伍管理,优化乡镇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统计业务分工,协调“首席统计员”、农业统计人员和农情观察员分工协作,打造“知农情晓农事懂统计”的农村统计队伍。
二、行动措施
(一)强化制度保障
1. 完善县、乡、村级农村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报表制度,明确县局、镇(街道)、村的职责和任务,落实业务培训、调查组织、数据审核、部门协作工作制度,加强农业产值预测上报、县域统计及生产季节统计调查的组织管理,严格县镇推算汇总,县级数据综合汇总上报,确保县乡村报表相符。
2.完善乡、村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职责。优化基层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明确乡镇、村统计调查任务,规范乡级组织调查、数据整理、台账使用、推算上报及资料保存交接、数据质量追究等工作要求,确保乡镇上报数据账表相符;进一步规范村级入户源头数据采集、数据上报保管、村级调查实务手册使用等业务操作,确保数出有据。
3. 完善镇级专业业务考评办法。强化工作考评导向,细化年度考核内容及分值,增加基层基础建设、数据质量在各镇(街道)农村统计工作考评中的权重,落实镇(街道)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
针对基层实际操作和存在问题,指导、组织各镇(街道)就乡村振兴、化肥农药统计、电子台账和实务手册、网报平台操作等开展全面培训,开展对村的重点工作业务跨级培训。
(三)强化质量管控
1. 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充分利用网报平台数据审核公式,即时发现数据填报差错;加强各期报表关联审核、账表核对,及时发现逻辑性问题;加强经济作物与相关要素数据的比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集中审核,及时发现趋势性问题。
2. 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差错率较高、异常数据频发地区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全程追溯数据生产流程。对于数据核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责令整改,限期修正差错。强化数据现场核查结果使用。杜绝无依据上报和修改数据,防惩统计造假。
3. 完善重要指标评审机制。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组织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数据部门评审,利用部门监测统计、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和数据确认。
(五)强化调研检查
1. 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乡村两级电子台账和《村级农村统计实务手册》实施情况,抓实规范化操作,创推农村统计示范镇(街道),提升全县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2. 实现闭环管理。及时调研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措施实施及效果,定期开展全县基础工作检查,认真梳理和分析存在问题,整理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建议。
附件3
商贸专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总体要求,持续夯实贸易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数据采集、原始资料保管等工作流程,加强限额以上单位数据质量管控、参与省、市局限下抽样试点工作,从而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二、重点任务
1.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按照省、市局有关工作安排,分步实施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推广全覆盖,7月底前,配合市局选择1个重点(中心)乡镇限上企业全覆盖,年底前,所有县区、园区限上企业全面推行。
2.加强限上单位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盘点和梳理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存在的短板,开展数据质量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定期核查限上单位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资料,持续推进限上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
3. 开展民宿业统计调查监测。与五经普同步开展民宿业专项调查,利用普查结果形成民宿业统计基础数据,梳理达限单位,组织申报入库。进一步加强与县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补充完善民宿业名录。按季开展抽样调查,建立季度抽样单位台账,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三、工作措施
1. 强化数据审核。报表期间, 及时对数据波动大、奇异值等情况进行监测查询,采取线上下发标记、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商品销售额和营业收入等主要指标的本同期数据进行核查,逐一查明原因,标记并反馈企业修改。
2. 规范限下工作。完善限下统计台账、工作规范,原始记录和凭证材料清单等,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3. 加强业务培训。根据报表制度要求,组织乡镇对新增入库企业进行“四个一”现场辅导,帮助和指导限上单位依法依规准确填报报表数据。 针对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县局适时召开贸易统计专业培训会,重点解答。
附件4
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总体要求,持续提升巩固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检验和完善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成效,有序扩大资料归档工作覆盖范围,探索在全部服务业常规调查单位中推广资料归档操作标准,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在规上服务业企业全面实行《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基础上,健全完善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
2.提升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指导各乡镇、街道在全部服务业常规调查单位中推广资料归档操作标准,确保所有在库服务业调查单位统计数据可追溯、易查验。
3.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组织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基础工作检查,检验资料归档工作实效,压实基层数据质量治理责任。
三、工作举措
1.加强制度培训。根据最新的《服务业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汇编》,对照执法检查要点,结合省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向乡镇、街道讲解好相关制度。
2.分类分步指导。根据各级相关文件,积极完成今年以来新增省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后续逐步推广到全部在库调查单位。
3.检验工作实效。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基础工作检查。
四、组织实施
1.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服务业统计资料归档操作标准,实施检查和核查工作,按季度通报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度和推进成效,实施业务考核评价。
2.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落实上级统计机构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要求,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库调查单位的数据质量和统计资料归档工作情况,及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按照县局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推进情况,反映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5
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总体要求,提升全县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投资领域统计调查工作,提高投资统计调查能力,强化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服务质效,提升统计智能化审核应用和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在巩固自查自纠专项纠治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完善全流程管控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服务,强化事前靠前服务、事中审核控制、事后抽检核查,完善全流程管控机制,全面提升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
2.扎实做好五经普工作。按照经普办、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做好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五经普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和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做好投资领域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
3.做好房地产开发财务季报统计国家试点。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试点方案,加强全县业务培训和指导,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总结试点经验。
三、工作措施
1.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认真研究专项治理后投资领域统计数据变动趋势,进一步做实当期数据。严格按照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完善全链条闭环式质量管理机制,包括项目入库包保、月报期日报告、即报即审即查、疑似问题跟踪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并做好企业(项目)入库、上报、查询、审核、汇总、评审等环节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
2.客观反映建筑业总产值。参照全市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全县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进行评估,力争真实客观反映全县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提升“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应用。对需要上传凭证资料至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的,督促各镇(街道)及时通知调查对象,在一套表平台报数的同时,必须上传凭证资料,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实现投资项目、房地产企业及项目、建筑业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的即时审查,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4.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一是做好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效;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数据现场核查力度,推进与执法贯通合作。三是加强投资领域统计基础资料及档案盒管理工作,规范投资统计源头数据采集流程,保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及可核实性,夯实投资统计基层基础。四是加强分行业、分领域统计监测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各镇(街道)制度执行、数据质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审通报,作为投资领域统计年度评价的主要依据。
附件6
研发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研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参考市局社会科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筑牢研发统计基础,切实解决研发数据存在的“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表实不符”问题,确保研发数据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填报依据坚实可靠,高质量完成研发统计数据生产任务。
二、重点工作
根据对规上工业,特、一级建筑业和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研发统计年报问题梳理,建立以下工作目标单位名录库。
(1)企业是否具有开展研发活动的基本条件。企业是否具备开展研发活动的场所、人员和设施等,研发报表数据是否有相关原始凭证。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填报依据。使用哪种财务系统,如何进行数据归集计算,是否在会计账中建立了独立的研究开发科目,并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和会计准则对各项支出按项目归集。企业是否有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情况等;
(3)账表对应情况。通过了解企业财务账(辅助账)数据的登记、归集和计算方法,核查企业财务账与填报报表是否对应;
(4)企业研发项目情况。是否有规范的项目立项书或计划书、任务书、结题书等立项材料,立项材料内容与报表是否一致;
(5)专利申请情况。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查看是否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6)企业参加统计培训的情况。是否参加的是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请企业统计人员现场操作登录平台以及填报数据。
三、工作措施
1.健全数据质量责任人体系。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县级要建立健全研发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要明确本级研发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责任到人。
2.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在“五经普”企业数据上报期间,建立数据查询、审核周报制度,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即查、即纠,防止出现系统性误差,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在5月底前,根据重点工作要求和日常掌握情况,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重点针对新增研发单位、非研发密集行业、停工停产以及相关指标不匹配的企业开展研发填报资格核实。彻底清理不具备研发活动能力和条件、无实际研发活动但却虚报研发报表的企业,坚决杜绝“无中生有”。
4.强化统计部门统计管理职责。各地区要将依法依规统计要求传导到同级部门,缺位的要补位,越位的要归位。杜绝其他部门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干预、引导企业填报。加强与同级科技、发改、经信等部门的协调会商,厘清工作边界,纠正违规做法,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5.强化综合数据评估。参与智慧统计工作,研究研发统计领域电子统计台账。在数据上报和审核期间要对本地数据微观和宏观方面开展具体分析评估。微观层面是针对企业研发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部门行政记录及相关统计数据,对企业研发年报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附件7
能源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省、市、县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按照市局能源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以提高基层能源统计能力夯实基层数据质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基层报表填报质量,进一步提升能源统计基层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有效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企业能源统计数据采集不够规范、统计台账不够健全以及执行能源统计制度不够到位;基层统计机构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不能适应能源统计工作新要求等。
二、工作举措
1.落实能源消费月报规范。按照2024年国家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月报时间节点,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将填报要点逐项表格化、清单化,方便基层统计人员快速熟悉能源月报全流程,有序完成催报程序、标记筛查、公式解锁、数据校对、关联审核、查询反馈等工作,全面掌握能源消费数据报送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做好能源领域普查工作。认真研究能源普查业务,开展能源领域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评估、数据发布等工作,确保完整准确采集能源相关指标,随报随审普查数据,做好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利用,开展多维度数据解读。
3.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直接与基层协调联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到现场开展核查,通过以查代训的方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水平;同时对数据核查结果建立台账归档,跟踪数据报送情况。按照《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评分办法》,按月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核实原因并及时修正,对各镇(街道、园区)数据质量开展评分。
4.轮换“基层观测点”。按照市局设置“基层观测点”要求,今年增加或更换“基层观测点”,以点带面了解基层实际需求和问题,更好地为基层提供帮助和支持。
5.开展“企业直通车服务”。继续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会同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深入新入库和统计基础薄弱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在实际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企业准确把握能源数据填报口径,厘清报表指标间逻辑审核关系,做好对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等基础资料的规范整理,确保上报的各项能源统计指标数出有据、方法准确规范。
6.加强工作调度。将上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园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将进展情况通报到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园区统计机构。
附件8
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实施方案
为拓展全县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成效,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参照市局社会科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着力提高各级劳动工资统计业务人员和调查单位统计员业务水平,提升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水平,落实采集、审核、验收、核查、评估全流程数据管控,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准确性,提升分析研究水平,扎实做好统计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各级劳动工资统计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劳动工资统计基础业务知识、审核查询方法、凭证核查方法;掌握劳动工资变动趋势,做好分析研究和统计服务。
2.调查单位统计人员掌握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概念,掌握数据填报和核实方法。
3.调查单位全面规范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和台账登记工作。
三、重点举措
1.精确管理调查单位
建立调查单位统计员联络群,及时传达通知精神,下发辅导资料,解答业务难点。建立调查单位统计员动态信息库,当调查单位统计员变更时,及时做好业务培训、填报指导。分类标注调查单位业务水平,开展重点培训、重点辅导、重点检查。(县局、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2.加强基层业务培训
每年至少开展2次乡镇业务人员、重点单位统计员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县局实施)。乡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时,需讲解劳动工资统计业务知识(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3.完善辅导服务机制
制作劳动工资统计电子服务包,包括报表制度、填报指南、实操手册、操作视频、培训视频等,下发新增单位和更换统计员单位使用(县局实施)。指导调查单位熟练掌握原始数据记录、资料收集、台账登记、凭证核查方法,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县局、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4.创新审核查询方法
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及时下发审核查询清单,指导修改上报初期错误数据(县局实施)。对平台重点单位需逐一审核(县局、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5.加强实地调研指导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其中县局全年检查分别不少于100家,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做到报表单位全覆盖。报表开网期间及时梳理规模较大、数据异常变动、修改痕迹明显的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核查或凭证核查(县局、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实施)。
6.扎实做好统计服务
及时提供就业人数和工资数据,热心回复来函咨询(县局实施)。
附件9
网络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夯基础、促提升、强保障”为目标,持续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工作举措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2.压实安全责任。组织县局各股室、站、中心和各镇、街道、园区签订2024年度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3.做好安全保障。在全国两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期,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结合政府值班安排,重点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4.强化身份鉴别。按照《统计部门虚拟专用网络(VPN)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除用户口令外,还须启用短信验证码、USBKey、动态口令等第二因子身份鉴别功能。(责任单位:县区统计局)
5.开展安全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召开网络安全技术和安全意识培训会。(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政策咨询电话:县统计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0557-701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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