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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征集】泗县统计局关于印发《泗县“统计基层基层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发表时间:2024-05-06 10:0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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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8〕81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乡级统计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工作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等三个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4月,县统计局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881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乡级统计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工作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于4月底形成《泗县“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初稿。

《泗县“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56日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等多家单位的意见,反馈均无意见。

513日,在网站发布《泗县“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起草内容

(一)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

1.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泗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县政府建立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严格落实人员调整报备制度、首席统计员聘任年限规定,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且专职,其他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2.规范园区统计机构职能。严格落实园区统计业务不得由经济发展部门承担要求,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专职首席统计员,园区统计人员人数不少于5(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二)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建设。

3.优化学习培训方式方法。县局举办全县首席统计员培训班和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和业务知识。(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专业股室)

4.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两步实施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推广全覆盖,7月底前,至少选择1个重点(中心)镇、街道、园区“四上企业”全覆盖,年底前,全县“四上企业”全面推行。(责任股室:县局各股室、站、中心,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5.深化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县统计局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基本要领,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辅导服务成效。(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专业股室)

6.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主动监测防御能力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做到软件正版化、硬件标准化、配置国产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及时处置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信息计算站,各专业股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三)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7.持续推进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做好10亿元以上新建大项目入规纳统工作,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规范基础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建立包联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向各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通报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股室:县局工业和能源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8加强新型农业主体统计。推进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农业生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统计。建立并定期更新县及镇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设施农业、果园等名录库,探索和规范新型主体生产调查数据依据。加强农业统计信息化建设。(责任室:县局农村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9.提升贸外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加强限额以上单位数据质量管控,选取部分镇、街道、园区参加限额以下样本单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季度样本轮换5%比例要求,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责任股室:县局商贸专业,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0.进一步规范服务业调查单位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并形成《服务业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汇编》,督促各地完成2024年新增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检查。(责任股室:县局服务业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1.加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质效。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配合市局推进“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开发应用,上线试运行、项目验收。配合市局做好房地产开发财务季度报表统计国家试点。(责任股室:县局投资和劳资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2健全研发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落实重点工作库内容,完善评价、约谈机制。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责任股室:县局研发专业,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3.夯实能源消费统计基础。配合市局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内容》,做好能源领域经济普查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按月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做好轮换“基层观测点”和“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责任股室:县局工业和能源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4提升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建设水平。精准管理样本单位,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精准分析各地分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和准确性,落实包保责任,做好统计服务。(责任股室:县局投资和劳资统计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5.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县、镇级要健全完善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切实发挥县、镇级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责任股室:县局各专业股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统水平

16.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查制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示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17.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和统计造假行为,压实县级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全省县级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立执法与专业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与专业互联互通,提高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五)梳理总结“三年行动”做法成效。

18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督促检查。加强对提升年活动情况调研指导,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各镇、街道、园区,县局各专业股室、站、中心结合为基层服务、“五经普”数据核查等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性补缺补差。(责任股室:县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各专业股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

四、公示时间

202456日起至2024513日,为期7天。(因实际工作需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

五、公示方式

    网络公开、线下公开。

六、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xtjj2010@163.com

    2.反馈电话:0557-702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