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泗编字【2014】11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意见,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四)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
(五)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二)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十三)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商品质量缺陷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六)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依法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组织实施处方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运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有关经济综合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2 |
市场监督检验所 |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其中包含本级及下属单位,下同)
2015年度收入总计2177万元,支出总计2177万元(不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1万元、268万元,收入增长20.5%,支出增长14%,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罚没收入增加;二是加大执法成本。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万元,占0.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万元,占98.7%;项目支出28万元,占1.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5万元、支出总计2175万元(不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0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二是加大市场监管经费,三是完善并增加了执法设备。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0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二是加大市场监管经费,三是完善并增加了执法设备。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147万元,占98.7%;项目支出28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2169万元,比2014年增加96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一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二是更新、购置执法装备等。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731万元和“事业运行”决算2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基层所及二级机构的正常运行、开支人员经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6万元,主要用于药品专项检查经费方面支出。
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015年度决算8.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监督执法经费方面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4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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