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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墩集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年10月)

发表时间:2020-11-25 15:3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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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墩集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年10月)

    填报人: 郑瑞        审 核人: 梁振海 ( 2020年10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泗市监罚字〔2020〕813号

 

泗县百乐购物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单怀飞

 

单怀飞

当事人于2019年11月2日以3元/瓶的价格从泗县百货批发部购进净含量为500ml/瓶的雪碧饮料48瓶,该饮料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9日,保质期9个月,至举报人购买时(2020年8月5日)已经过期85天,经执法人员8月5日下午现场核查,举报人举报属实。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违法经营额3元,违法所得3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 ;自作出处罚决定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