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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投诉举报】关于销售无生产日期食品投诉

发表时间:2021-06-07 09:4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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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5月1号,我在拼多多店铺“泗县真空米线”上购买了5包米线,花费了39.9元,而收到货后发现没有生产日期而且没有取得生产许可,上网查询发现该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危害我消费者的权益,我要求商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对我进行赔偿。

反馈内容:
被投诉人当日生产销售商品忘记打生产日期,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现已责令退出拼多多平台,停止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被投诉人表示不再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经调解,投诉人撤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退还货款39.9元,赔偿损失548.1元,共计588元;2.被投诉人退出拼多多平台,不再销售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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