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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投诉处理

发表时间:2021-09-03 09:5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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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收取转供电价格高,不能提供明细,要求核查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因学仕公馆小区商铺业主物没有供电局一户一表,所用电为物业转供电。电费每月由物业统一收取。因物业用电为专变用电,价格较高,最高峰缴费为0.95元每度。综合电损,线损,变损,后期维护维修等情况起初向业主收取0.98元每度,后经与业主协商降至0.85元每度。前期已缴费业主现在也经过差价相抵或直接退还,将多出的电费全部退还。举报人邵明明商铺号4105,从2019年至2021年9月电费未缴纳共计23766.85元。我局已要求该公司做好明码标价,将相关收费价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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