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起草说明
关于《泗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起草说明
根据市、县安委会关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泗县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预案修订于2020年8月启动,9月上旬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下旬在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
1、法律法规的需要。《泗县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是2018年制订的,内容和结构形式都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经3年的演练实践,发现有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预案的结构形式也已不符合有关文件规范的要求,不便于操作,为全面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我局按照2021年6月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的经验,对预案进行了重新制定。
2、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2019年以来,我县机构改革和职能不断调整、深化,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了更多的职能,同时原有的其他成员单位职能也在名称、人员、职能等方面发生了大变化,原有的预案体系已经不适合现有的安全监管体系,迫切需要重新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泗县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修订了预案与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结构方面,与2018年预案相比,无相应大的变动,只在应急响应方面增加了响应级别和先期处置内容,这一调整,使得预案整体上符合了应急预案的整体框架和要素的要求。
(二)内容方面,一是适用范围增加了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事件和县委县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保障了预案启动的灵活性。二是应急组织机构各成员单位的名称改为符合现行体制下的名称。如卫计委改为卫健委,安监局改为应急局等,其职能也根据实际进行响应的微调。确保预案与实际相符合。三是应急响应部分,对预警级别由原来的笼统性响应,细化为4级响应级别;四是在响应预案后,增加了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的先期处置义务,保证了特种设备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五是保障措施部分,根据各单位最新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了专业技术、通信、资金、医疗卫生的、治安等各个队伍的保障,确保现场应急救援时分工更完善和明确。六是紧急处置部分,按照要求进行了细化,使现场救援时更具体、更规范。七是对预案更新与管理进行了细化,增加了修订的条件避免预案修订的僵化,确保预案能够及时更新符合实际。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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