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规划计划
阅读人次:  
【字体:

【工作计划】2021年全县中药饮片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1-04-30 16:0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中药饮片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中药饮片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部署开展 2021年全县中药饮片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21年全县中药饮片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根据《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全县中药饮片和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二、重点检查企业

(一)中药饮片重点检查企业

1.产品抽检不合格频次高的企业。

2.上一年度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立案处罚过的企业或单位。

(二)化妆品检查重点企业

1.以网络形式销售产品、产品市场抽检不合格频次高、不良反应多等具有风险隐患的化妆品经营企业;特殊用途化妆品、婴幼儿化妆品(含牙膏)经营企业。

2.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美容美发机构、母婴用品店。

三、重点检查品种

(一)中药饮片重点品种曝光

1.2021年国抽中药饮片品种:丹参、柴胡、北沙参、苍术、木香、决明子、桑叶、青葙子、川贝母。

2.2020年省抽不合格品种:龙齿、连翘、菟丝子、罗布麻叶、茯苓、通草、地骨皮、鸡内金、补骨脂。

3.2020年外省核查不合格报告书较多品种:前胡、山药、五加皮、莲子、补骨脂、通草。

4.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用中药饮片品种。

(二)化妆品检查重点品种

特殊用途化妆品、婴幼儿化妆品(含牙膏)品种。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中药饮片经营重点关注内容

1.不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方合法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的行为。

2.不按规定履行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的行为。

3.不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使用相应设施设备对产品进行储存、养护的行为。

4.在未经许可的经营场所存放或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

5.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应税劳务清单或所附销售货物清单上未注明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产地等信息的行为。

(二)化妆品经营重点关注内容

1.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方合法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履行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的行为。

2.化妆品相关包装标识、标签宣称是否符合规定。

3.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人员、设施设备等是否与所经营的产品相适应。

五、检查方式

(一)常规检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对中药饮片、化妆品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标准的检查。

(二)有因检查。针对投诉举报、产品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中药饮片、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的针对性检查。

(三)延伸检查。根据需要,对为中药饮片、化妆品经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四)跟踪检查。针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的检查。

(五)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风险集中开展的重点检查。监督检查尽量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投诉举报等有因检查必须采取飞行检查方式。

六、工作安排

制定实施本区域职责范围内中药饮片、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国家局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全省中药饮片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美容机构、化妆品专卖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商场、超市、宾馆等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树立良好监管形象。监督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员责任制。检查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开展检查。

(二)各单位要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聚焦风险点,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区域性、潜规则性风险发生。加大对中药饮片、化妆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交负责案件查处的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法规宣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化妆品企业全面理解法规的新要求,引导其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确保新法规平稳顺利实施。

(四)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积极防范舆情事件发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投诉举报中药饮片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群众反映的中药饮片化妆品质量问题,要逐一排查、按时反馈,杜绝因投诉举报引发舆情事件。

(五)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中药饮片、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曝光中药饮片、化妆品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