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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泗县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解读

发表时间:2022-05-13 09:5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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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王士杰

  务: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解读时间:2022年5月13

为有效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泗县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泗政办20221 ),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备案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123)精神,《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号)要求,为做好“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保证全县人民饮食安全,结合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领导批示,县食安办牵头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为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创建合力,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号)文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泗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2022年是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决胜之年,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突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同时,广泛宣传发动,全方位、多视角、高频度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创建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顺利通过市级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五、主要任务

按照省创建标准,逐条对照销号,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政委任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从农业农村畜牧、教体卫健等部门各抽调一人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材料审核签字后上报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负责

七、创新举措

此次创建工作按照省创建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任务分解细致有依据,明确部门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材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认真审核各部门材料,对不按时报送的,将予以通报,印发工作交办单。下一步,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将协调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共同努力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