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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2-08-19 16:0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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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实施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先后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866912号“”商标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在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1996年08月28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1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8月27日。

2022年3月16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对泗县刘陆军批发部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涉嫌冒用“牛栏山”牌白酒的厂址、厂名,涉嫌侵犯第86691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现场电话请示机关负责人后对该店下达泗市监强制[2022]459号扣押决定书及财物清单,对该店经营的12瓶“牛栏山”陈酿白酒予以扣押。

最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三)项: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白酒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案

2022年2月21日,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泗县九福金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金店柜台内摆放4件与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造型相似的黄金吊坠。该店经营者提供不出相关许可授权证书,该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19日以900元每个的价格购进了4个“冰墩墩”造型金吊坠,分别以1919元、1973元、1762元、1732元标价在金店内销售。当事人上述行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386元,至案发时,尚未销售。

最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商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11041022号“”商标是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3类白酒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期限为201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022年 年 1月 18日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沟所执法人员在宣酒集团打假人员的陪同下,对泗县浓旺超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宣酒”是属于假冒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宣酒集团打假人员当场出具鉴定报告书{宣监字(2022)第004号}。

最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三)项: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权白酒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罗蒙 ROMON”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14886113号“罗蒙 ROMON”商标是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第25类领带; 头巾; 皮带(服饰用); 婚纱; 衬衫; 裤子; 服装; 童装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2015年08月14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15年08月14日 至 2025年08月13日。

2022年3月18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对泗县漫栏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在该公司改标车间发现,该公司员工正在使用一台服装领标拆装缝纫机从事服装领标拆卸作业,在该缝纫机旁有一堆已缝上“罗蒙”领标的白色童装上衣,缝纫机旁边有一白色塑料盒,盒内装有一堆“罗蒙ROMON”领标。经现场清点,“罗蒙ROMON”领标200个,已缝上“ROMON”领标的童装20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罗蒙ROMON”和“ROMON”商标的授权使用证明。当事人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共计生产销售侵权商品843件,违法经营额46224元。

最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生产销售侵犯“罗蒙 ROMON”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构成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服装领标拆装的缝纫机1台、标注“ROMON”领标的服装20件、“罗蒙ROMON”领标200个、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866912号“”商标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在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1996年08月28日,商标专用期限为2016年08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27日。

2022年3月18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泗县刘圩特惠超市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涉嫌冒用“牛栏山”牌白酒的厂址、厂名,涉嫌侵犯第86691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现场电话请示机关负责人后对该店下达泗市监强制[2022]462号扣押决定书及财物清单,对该店经营的11瓶“牛栏山”陈酿白酒予以扣押。

最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三)项: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白酒、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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