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泗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的通知
商改办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类管理,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泗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泗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泗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
为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类管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类依据与种类
企业信用类别划分的依据为泗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等归集的各类涉企信息。企业信用分类方式为A(信用风险低)、B、C、D(信用风险高)类四种。企业同时具备A(信用风险低)、B、C、D不同信用类别条件的,按其中最低信用类别进行分类。
二、信用风险类别管理应用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由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生成,结果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各单位通过监管平台获取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并进行应用,其结果仅作为政府部门配置监管资源的参考指标,不得向社会公开。
三、按照信用风险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
各单位应当根据监管职责需要,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和监管具体措施。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优化守信企业监管,对C、D(信用风险高)类企业,依法实行严管重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一)A(信用风险低)类企业的监管:
1. 以企业自治为主,除根据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核查,以及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整治外,不主动实施行政检查。
2.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不高于5%。
3.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且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不予行政处罚。
4.优先推荐信用良好企业参加政府、社会的评优评先。支持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报。为信用良好企业在行政审批、政府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优先提供便利服务。
(二)B类企业的监管:
1.根据警示内容,适时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对首次轻微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及时予以警示、指导或依法查处。
2.因未依法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办理企业登记以及本局相关行政许可中予以限制,在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办理。
3.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根据监管类型需要,一般不低于10%。重点加强对设立登记满两年,实缴注册资本仍为零、从业人数为零、经营报表为零的企业的检查。 4.原则上一年内不予推荐参评活动,不为企业出具任何市场监管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C类企业的监管: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2.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根据监管类型需要,一般不低于20%。
3.及时向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记录。
4.原则上三年内不予推荐参评活动,不为企业出具任何市场监管方面的证明材料。
5.在本局办理行政审批、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止。
(四)D(信用风险高)类的监管:
1. 根据失信情节,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根据监管类型需要,一般不低于50%,加强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2.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记录。
3.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4. 三年内不予推荐参评活动,不为企业出具任何市场监管方面的证明材料。
5. 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及时依法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6.限制或禁止进入相关市场、行业以及享受相关公众政策;限制相关法定代表人的任职。
四、建立高风险领域信用风险分类重点管理机制。
结合基础性信用风险分类指标,把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特征行为,合理选择风险指标,因地制宜建立高风险领域重点分类管理监管措施。根据监管平台风险预警提示信息,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实现智慧监管。依法督促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实行差异化管控,加大较大及以上风险监管的频率和力度。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五、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合作机制,完善区域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动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
加快实现地区企业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与失信联合惩戒,深化区域联动执法。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开展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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