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生产、销售“假牛肉”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取缔生产、销售“假牛肉”的建议的
答复
郭金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生产、销售“假牛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肉类市场的监管中,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重点检查肉类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对进入市场的肉类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证章票据与肉品是否相符。
三是督导肉类经营主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出厂检验等相关制度,严禁将来源不明、病死、未经检疫检验和检疫不合格的肉流入市场。
四是利用抽检、快检等手段加强对肉类及肉制品质量监管,对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7022140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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