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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皖市监价〔2023〕2号

发表时间:2023-05-15 14:5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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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20232

关于印发《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3〕3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推动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注重协同推进,突出联合惩戒,强化标本兼治,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推动降费减负政策在我省落地见效,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整治助企行动期间,重点检查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领域、公用企业的收费情况,并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检查时限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一)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依法依规查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等行为。加大口岸等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按照总局与银保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等要求,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依法查处商业银行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等行为。延伸检查担保、评估、增信等金融中介机构,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搭售、转嫁费用以及以银团贷款名义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聚焦公用企业价格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水电气暖价格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价格违法行为,查办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工程安装等价格违法案件。

(四)对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督查评估。紧盯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防止查而不纠、落实不力、久拖不决。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底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举措,认真抓好实施。对涉企收费主体全面开展行政指导、提醒告诫,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前瞻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督促本辖区内涉企收费主体围绕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整治到位、举一反三

(三)重点检查阶段(7底前结合本地区投诉举报线索排查、自查自纠、市场经营主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主动对接监测联系点收集的企业负担等情况,锚定工作目标,统筹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检查。

(四)交叉检查阶段(9月底前)。省局按照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公用企业三个领域分别组织部分市开展跨交叉检查,重点选择投诉举报较多的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启动环节,检查市与被查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方案制定、政策梳理等准备工作。在具体检查环节,检查市与被查市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后向被查单位反馈初步意见,听取陈述申辩,填写《交叉检查情况表》(见附件),提出定性处理建议。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组织本辖区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内交叉检查,提升检查成效。

(五)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中旬前)。省局将对部分地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近年来所检查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市开展督导,切实提升涉企收费整治成效。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督导方式,既要掌握日常监管工作情况,也要检验整治工作成效,确保督导有力、有序、有效。

(六)总结阶段(10月底前)。做好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各阶段总结工作。对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依法依规处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省局会同检查市、被查市市场监管部门三方充分交流案情,形成定性处理意见。被查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及时处理的需要向省局作出说明。做到把加强行风建设与破解涉企收费整治难题相结合,规范日常监管、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效评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对助企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专门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步骤安排、目标成效,精心组织实施。省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监管服务。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深化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充分发挥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作用,积极联系企业,对接企业诉求,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深入企业调研、组织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整治针对性。对政策性问题,及时反馈省局及政策制定部门,实现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的良性互动。对价格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规范一个领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推进社会共治。厘清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中部门间职责边界、监管边界、法律边界,加强部门协同协作,积极推动收费主体以及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的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四)加强宣传总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及成效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要把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与调研结合起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报告。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请于5月底前报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前提交总结报告(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涉及跨市交叉检查的,检查组提交交叉检查总结报告(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被查市市场监管部门补充最终处理情况后报送《交叉检查情况表》。检查数据按季度通过总局统计调查信息系统汇总报送。

联系人: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郑淮龙

话:0551-63356112

箱:ahjgjg@126.com

附件:1.交叉检查情况表

2.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统计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

交叉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户、件、万元

序号

被查单

位名称

检查发现的问题

初步意见

被查单位申辩意见

定性处理建议

最终定性

处理情况

xx中心

例:xx中心按照《xx》,

负责运营维护“xx监

管平台”。2021年至

今收取数字证书服务

xx万元。

检查组认为,“xx监管平台”提供审批、监管等公共服务,属于电子政务平台。依据《xxxx》中“xx”规定,不得收取xx。初步定性为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

xx中心认为,

XXXX

检查组建议认定为违规收费。建议依据《xx》进行处罚,责令整改。

被查填写最终处理情况

1

2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2023年 月 日

注:最终定性处理情况一栏由被查市填写,其余各栏目均由检查组填写。

附件2

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户、件、万元

类别

项目

检查情况

处理情况

已检查

单位数

查出

已处理案件数

退还

金额

没收金额

罚款金额

经济制裁金额合计

收费主体主动退费让利金额

为企业减负总金额

违规

案件数

违规

所得金额

1)

2)

3)

4)

5)

6)

7)

8)=(5)+(6)+(7)

9)

(10)=

5)+(9)

(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

(二)金融领域

(三)公用企业

(四)转供电

(五)其他

合计

备注

1、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重点、疑点问题;2、涉企收费政策评估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3、典型案例报送

注:1、第(5)、(6)、(7)栏均填写处罚决定书上的数额。

2、数字精确到百分位。

3、本表由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填写;报送时间要求:每月25日前报送。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               


2023516日印发

校对:郑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