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李腊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积极接受建议,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做好食品摊贩备案工作。按照《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为符合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要求,在县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的摊贩办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并亮卡经营,接受监督。
二、食品摊贩纳入日常监管。各市场监管所对办理小摊贩备案的食品经营者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划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实施监管检查频次,并将检查情况录入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
三、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国家、省、市食安委安排部署,我县建立健全县级层面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小摊贩风险等级划定为D级均由村居(社区)干部包保,由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负责包保,要求每个季度完成1次现场督导,包保人建立三单一承诺(包保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安全督查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四、指导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指导县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提升加工经营环境卫生,开展诚信建设、争先评优活动,示范引领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7022140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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