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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检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及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发表时间:2023-11-02 10:3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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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专项治理,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一、监管范围和重点

监管范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一、监管重点:

(一)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

(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下同)并收费的;

(四)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

(五)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六)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

(七)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

(八)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

(九)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

(十)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一)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

(十二)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十三)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

(十四)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2023年3月我局按省、市文件精神通知各涉企收费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涉企收费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自查。 对于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过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二)实地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各有关单位中抽取检查对象,目前已检查水、电、气及金融领域单位12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家,暂未发现违规行为。

三、强化社会监督

(一)价检局不定期宣传涉企收费政策,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网站,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 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制度,建立台账其中包含医疗、酒店、面粉企业,协会等单位,不定期了解涉企违规收费情况。

(二)注重长效治理。市场局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将严格依法执法与督促废止违规政策、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等结合起来,做到公开透明,源头治理,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整体成效,推动我县工业经济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