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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4-04-26 10:0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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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玮、谭秀兵、吴怀贵、詹茂金、李腊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县市场监管局工作重点,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14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安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专题会议,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街道)充实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全面开展好、宣传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对全县187个行政村(社区)农村聚餐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各村(社区)群众的认识。今年以来,全县行政村(社区)充分利用群众会、板凳会、张贴海报、小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向各村居民、村民等群体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海报5190张、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25000多份,提高群众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切实增强群众农村集体聚餐的责任感、使命感,也提高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开展农村“四员”和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作。县食安办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镇、街道全面摸底调查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同时,印发文件明确食品安全“四员”岗位职责,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积极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重要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00克以上48小时留样制度。三是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要具备基本餐饮食品安全条件,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具、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四是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环节,要求提前入村、户调查了解农户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实情,据实录入系统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全县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2596家,登记上传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2596份,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2596份,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2596份。要求各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员时刻关注集体聚餐安全事故,对村内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要求农村“四员”立即向村委会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村委会接到报告后,要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报告镇食安办及镇卫生院,乡镇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厨师要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佐料和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镇、街道食安办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签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乡镇、街道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协管农村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指导业务水平,规范农村流动厨师的餐饮加工操作规范,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保障全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零事故。今年,县食安办召开集体聚餐及系统录入培训会议3次,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农村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2期。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7022140

是否已向委员反馈:是

委员评价情况:满意

 

 

                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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