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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维权援助50个高频问答

发表时间:2024-12-02 10:4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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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维权援助50个高频问答

 

1.谁可以申请知识产权?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只要能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或材料,都可以向本国或其它国家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等。

2.合同的“知识产权”条款应当如何起草?

在合同中授权合同对方使用己方知识产权的,应当明确授权许可使用的范围;在使用合同对方所提供软件等作品、技术时,应当要求合同对方对作品、技术的合法性和不侵权做出承诺,并审查权利证明文件,包括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权利人同意己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知识产权的授权;对于可能产生新成果/作品的合同,应当注意在合同中对所产生新成果/作品的归属。

3.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知识产权贯标的核心价值是疏理并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通过贯标找出企业存在的风险、早些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通过贯标帮助企业察觉新的机遇和发展机会,形成前期规避、中期布局、后期运用的管理制度,对此,各地政府对知识产权贯标提供了不同的补贴力度。

4.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想要受到法律保护,第一步要先拥有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都是申请制的,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才能获得。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就自动产生,但著作权证书是在维权时非常有利的证据。

在获得知识产权之后,如果发现有人在侵犯你的权益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第一可以自行协商;通过协商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第二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第三种方式就是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5.我国现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有哪些?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

6.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中商标权的有效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生前加死后五十年。

7.卖家侵犯知识产权,电商平台是否担责?

首先,电商平台自营店销售侵权产品,则需要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其次,在间接侵权行为中,网络经营者(网络卖家)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实施了直接侵权行为;电商平台只是客观上对直接侵权行为起到了帮助作用而承担侵权责任。

电商平台对自己侵权行为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电商平台明知网络卖家利用其平台进行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对于电商平台的间接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5条第二款、第三款作出了规定,该规定就是“通知——移除”规则,即为网络平台提供的侵权免责“避风港”规则。

8.什么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哪些主体可以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

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是海关保护的对象,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境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境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由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包括依职权保护和依申请保护两种模式。

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出扣货申请并提交担保后,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海关认定侵权的,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应当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交申请书,海关依法对有关货物实施扣留,并由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0.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仲裁解决吗?

知识产权纠纷可以分为权利归属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权利有效性纠纷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故只要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中涉及财产权益的部分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品和服务)、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均可以仲裁解决。

11.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促进业务开展(2)受法律保护,防止侵权与被侵权(3)塑造品牌形象、积累企业信誉(4)是入驻天猫京东等网上商城的必要条件(5)是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等应具备的条件(6)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实现品牌的保值与增值

1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2)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3)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13.怎样判断申请注册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

该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可能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可能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谓的“导致混淆”,是指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来自企业名称权人,或者与企业名称权人有某种特定的联系。认定是否混淆,要考虑企业名称的独创性和企业的知名度。企业名称的独创性越高,企业的知名度越高,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就越高。

14.什么是缺乏显著性的商标?

判断一个标志是否有显著特征,要考虑商标本身构成要素、使用商标的商品与商标构成要素的联系以及消费者观感三个因素,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以及将常用的商品名称、简称使用在该商品或服务上都属于缺乏显著性的情况。

15.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以及公众知晓的地名等均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16.对通过领土延伸至中国的国际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吗?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7.如何进行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

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程序为:

1)申请人或代理人向中国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2)中国商标局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审核申请人信息和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中国商标局的数据库记载内容一致。

3)通过中国商标局形式审查后,提交到世界知识产权局国际局。国际局将审查商品、服务描述是否符合尼斯分类的要求,划分的类别是否正确。

4)通过国际局形式审查的商标将由国际局转交到相应指定的国家商标局。

5)随后进入到各个指定的国家分别审查的阶段,各个指定国家按照其本国的商标法规定来进行审查。

18.国外申请商标,可以单独向某国家提出申请吗?

单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商标主管当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最终取得注册的过程。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货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进行单一国家注册。每一个国家对于注册申请的条件、保护的方式、期限等具体要求不尽相同。

19.注册商标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注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的程序包括: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商标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0.哪些商品和服务的商标必须强制注册?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现行《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21.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22.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3.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吗?

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给予有限的保护,需要满足:

1)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2)要求相对于抢注人或者违法使用人的使用而言,未注册商标持有人使用在先。

3)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应以与其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为标准,即使是驰名商标,也不能跨类保护。

4)抢注行为或者仿冒行为在客观上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24.商标被许可人可以就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吗?

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由于其对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独家使用,商标注册人也因约定不得使用,侵犯该商标权的行为直接、主要地侵害了独占被许可人的利益,所以,独占被许可人依法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在排他使用许可合同中,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都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都是侵犯商标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人,所以,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他们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如果商标注册人由于某种原因不提起诉讼,应当允许排他使用许可人自行提起诉讼。对于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有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25.被他人侵犯商标权该怎么办?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这其中,司法保护具有程序严谨规范、全面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等特点,采取被动保护的方式,即必须由商标专用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介入。行政保护相对来说,程序较为简便、执法效率较高,能够较迅速恢复权利人的权利状态等特点。

26.什么是“平行进口”?

平行进口是指:第三人在没有得到商标专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从外国进口相同商标的相同物品的行为。

我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平行进口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平行进口会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或者由于各国采用不同的质量标准而致使商品质量不同,进而影响国内商标专用权人商誉的话,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27.注册商标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宣告无效?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有三大类:第一,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绝对禁止注册理由;第二,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第三,可能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

28.地理标志有什么用

地理标志具有较高的品牌效益性,对消费者而言,地理标志是标明产品质量和信誉的标记,能够有效降低选择成本和购买风险;对生产者而言,地理标志作为-种无形资产,可以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获利能力。

29.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否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

不可以。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

30.产品还没有研发和上市可以申请专利吗?

申请专利前并不需要实质研发出产品,只需要在“说明书”里把您的“创意”或“技术方案”描述清楚就可以。我国专利法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产品已经完成研发并上市销售,反而可能因为使用公开而丧失新颖性,致使专利申请不予授权。因此在产品刚启动研发,还没有上市销售之前就申请专利是更合理的。

31.申请专利需要哪些费用?

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规费:主要包括申请阶段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以及授权后的专利年费等;

2)向服务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如果委托服务机构代理申请,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代理服务费。

32.一般情况下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多久?

1)发明:24个月左右(2)实用新型:9-12个月左右(3)外观设计:4-6个月左右

33.如何向境外申请专利?

目前,向境外申请专利有三种方式:

第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第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第三,直接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34.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与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何区别?

仅仅是计算机软件,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如果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发明是为了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者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的解决方案的话,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

相比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专利的保护程度更高,一旦计算机软件被授予专利权后,其他计算机软件开发者再开发与已取得专利权的软件表现方式或思想相同或相似的计算机软件将被认定为侵权。

35.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怎么办?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6.授予发明专利需具备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7.授予实用新型专利需具备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需要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8.发明人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

① 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课题组、公司、或其他组织;

② 判断发明人的标准是其是否为发明创造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组织者、出资人、提供场 所及设备者、辅助人员,都不是发明人;

③ 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剥夺政治权利人、精神病人都可以作为发明人。

39.职务发明是什么?

职务发明一般包括:

①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②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③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 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④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40.如何理解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上述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 料等。发明人完成职务发明创造后离职的,发明成果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41.如何确定职务发明的权利和归属?

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专利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②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 计人为专利权人。

③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可以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就申请专利的 权利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有约定的,约定优先。如果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42.合作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是专利权人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 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43.化学方法发明的公开有什么特殊规定

1)化学产品的充分公开,包括化学产品的确认(例如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等);制备方法;用途或效果等。

2)化学方法发明的充分公开 ,包括化学方法发明均应当记载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工艺步骤和工艺条件,对于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应当说明其成分、性能、制备方法或者来源,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得到。

44.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公开有什么特殊规定

对于化学产品用途发明,在说明书中应当记载所使用的化学产品、使用方法及所取得的效果, 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用途发明。

45.发明专利中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区别是什么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最 宽。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 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的技术特征 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所以其保护范围落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46.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是指什么?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不属于技术方案的例子:

①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不属于发明的客体;

② 自然界存在的物品,例如具有一定花纹形状的雨花石或者贝壳,不属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47.优先权有什么效力 ?

首先,优先权日可以视为申请日,申请人在外国或者中国首次申请后,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优先权期限内向中国提出的专利申 请,都看作是在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都以优先权日为准。其次,在优先权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了相同主题的申请或者公布、利用这种发明创造, 都不会造成在后申请丧失新颖性。

48.专利新颖性的判断原则是什么?

判断新颖性时,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

①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

② 单独对比 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 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组合进行对比。

20.专利申请中,哪些费用可以减缓?

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

① 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②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③ 复审费;

④ 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49.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的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后申请的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这种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可能。

50.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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