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2024年4月23日,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日化经营部待售的“么脱牌防断洗发水”外包装上标有“发明专利,国家专利号:202010305120.8”的字样。经查询,该专利申请于2023年4月22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该洗发水上标注的专利号涉嫌假冒专利。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0日从合肥某经营部以17元/瓶的价格购进上述洗发水24瓶,准备以2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
经查实,本案当事人经营“么脱防断洗发水”同时违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最终,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通过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民生领域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了化妆品领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体现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同时,泗县局在执法过程中,向经营者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要求经营者加强对发明专利产品的认知和管理,从正规厂家进货、保存好相关单据,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进货渠道合规合法,做到知识产权自查常态化,规避知识产权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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