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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的函

发表时间:2024-06-04 15:3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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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市监函〔202479

关于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

重点抽查检查工作的函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请辖区有关部门、驻泗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并就重点抽查检查工作函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通过重点抽查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共同解决涉企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和巩固我县涉企违规收费共治成果。

二、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范围

(一)时间:2022 7月以来的涉企收费行为,重大事项可向前追溯。

(二)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对象

1.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收费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

2.《财政部、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等相关文件涉及的收费部门及下属单位;

3.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的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或受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

4.承担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运维等技术服务的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

5.与履行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行业协会。

三、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重点收费行为

(一)行政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时,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1.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服务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2.在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3.采取分解收费项目、增加收费频次、延长收费时限、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执行规定收费标准或减免政策;

4.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事务或应直接履职的服务事项通过转移、分解交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承担,变无偿为有偿;

5.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或者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营者承担行政机关委托事项或者为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将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但未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经营主体;行政机关已承担费用的,仍向经营主体收费;

2.借助委托服务事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主体接受有偿服务;

3.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国家已取消的收费事项并收费;

4.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者借助电子政务平台收取费用。

(三)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利用行业影响力实施以下行为:

1.未经批准开展或者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并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3.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主体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或者利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费;

4.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或者借前述活动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5.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所收取的费用与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

(四)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其他收费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20246-7月)。辖区有关部门、驻泗单位对照自查抽查重点,对 20227月以来的所有收费项目深入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应建立收费自查整改台账,确保所有自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615日前,请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邮箱:254408886 @qq.com)。

(二)抽查检查(20248-9月)。县局根据近年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情况,结合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对 5-8家主要涉企收费单位涉企收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

(三)总结提升(202410月)。辖区有关部门、驻泗单位应以涉企收费自查自纠为契机,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全面、准确了解本行业、本系统涉企收费情况,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充分评估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系统总结重点抽查检查成果,会同有关部门、各相关收费主体深入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事关市场经营主体降本减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坚决查处乱收费。近年来,涉企收费也是国务院重点督查内容之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与创优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

(二)深入自查。各有关部门应围绕自查自纠对象和重点,对本部门所有收费项目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等逐一梳理、排查,及时反馈自查自纠情况。发现问题的,应立查立改、立即退费,切实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并应将梳理后的本部门收费事项一次性在官方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强化协同。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涉企收费监管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涉企收费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职能职责、法定权限,推动厘清行业管理和价格监管职责边界,做到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有机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分析,共同做好处理工作。同时,县局将严守廉洁纪律,严格执法程序,主动接受相关单位、群众和社会监督。

请各有关部门于615日前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相关材料反馈我局。如本部门无涉企收费项目,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泗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杨建军,电话:7022464,邮箱:254408886 @qq.com

附件:1.主要涉企收费单位

2.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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