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胜诉!中国企业出海东南亚应如何避免“踩坑”?
瑞幸胜诉!中国企业出海东南亚应如何避免“踩坑”?
根据泰国律所官网消息,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IP&IT法院)于2025年2月6日作出了一项有利于瑞幸咖啡的判决。该裁决确认了原告瑞幸咖啡对“瑞幸咖啡”商标和相关标识的优先权利,同时判决被告泰国皇家50R集团因其商标和标识侵权行为,需向瑞幸咖啡支付高额赔偿。
此次诉讼发起于2023年广受关注的瑞幸咖啡败诉一案之后。(传送门:索赔20亿,泰国“瑞幸”起诉瑞幸咖啡)泰国皇家50R集团在2019年将Luckin Coffee注册为公司名称,自2020年12月开始经营咖啡店,并将Luckin Coffee作为招牌。瑞幸咖啡于2021年7月计划在泰国开展业务时发现相关商标已被50R公司抢先注册,于是起诉了侵权方,要求侵权方撤销相关商标注册,并责令被告停止使用该商标。2022年11月24日,泰国法院判决瑞幸咖啡胜诉。50R集团认为判决不公,向法庭提起了上诉。50R集团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其在2020年时就已经向泰国商务部合法注册了瑞幸商标,且一切都依照泰国法律规则和程序办理,并获准使用该商标经营销售茶和咖啡等饮料的咖啡店业务。二审泰国专门法院上诉庭经审理改判瑞幸咖啡败诉。瑞幸咖啡败诉的原因有两个猜测,一个猜测是瑞幸咖啡在提起诉讼时不是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该诉讼,因此被推翻一审判决;另一个猜测是瑞幸咖啡的商标注册申请晚于50R集团,因此50R集团在泰国享有优先权,目前公开文件暂时没有明确败诉原因。
在最新裁决中,法院进一步确认瑞幸咖啡对“瑞幸”商标和“鹿形标识”的优先权利,裁定撤销被告在泰国境内的相关商标注册。同时,法院要求被告变更其公司名称,并禁止其在泰语和英语公司名称中使用或展示“Luckin Coffee”。此外,被告被禁止在其咖啡业务运营中使用“Luckin Coffee”、瑞幸咖啡和“鹿形标志”。法院认定被告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判决被告向瑞幸咖啡支付总计1,000万泰铢(约合30万美元)的历史性赔偿金——这是泰国商标侵权案件仲裁定金额最高的案例之一。此外,法院还判决被告自起诉之日(2024年3月4日)起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之日为止,按每日10万泰铢持续支付赔偿金,并判决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律师费。
全球化浪潮下,中国企业在本土的成功也吸引了海外企业的关注。本案涉及的被告公司,旗下还有多个“山寨品牌”,包括顺丰、极兔、周生生、周大福、奈雪的茶、农夫山泉等中国知名品牌。这些海外企业凭借制造业和供应链优势能够在捕捉到商机的第一时间快速复制中国企业的成功模式,虽然商业上的模仿和借鉴是市场竞争中的常态,但泰国皇家50R集团全面攀附的恶意侵权行为,却为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通过系统化的法律手段保护品牌商业价值已刻不容缓。
东南亚国家众多,且经济发展并不平衡,部分国家的商标法并不完善(例如缅甸),由于和中国地理位置接近、部分文化存在共性等原因,针对中国企业的商标抢注行为频发,例如上文提到的泰国皇家50R集团抢注“瑞幸咖啡”商标并索赔百亿泰铢,凸显了提前注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在选择进军东南亚的时候,必须事先做好商标布局,为企业开疆扩土保驾护航。同时,因大部分东南亚国家商标审查周期较长,例如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的商标注册周期大约在18-24个月,提前1-2年布局商标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商标申请之前,企业应当事先对拟申请的国家商标制度进行初步了解,尤其是关于商标显著性和文化适配的内容,例如越南不支持纯中文商标的注册,认为中文在当地缺乏显著性,一般情况下建议申请人采用中英文或者与图形的组合商标进行申请。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支持系列商标申请,也就是申请人如果将中文的简体字和繁体字作为系列商标一起进行申请,可以更全面的保护品牌,但是中文商标许多情况下是被视为图形商标进行审查的,所以如简体繁体字形差异较大,有一定概率被视为两件不同的商标而审查。值得考量的是,一个本地语商标可能会凸显企业在当地市场的诚意,当然也要衡量成本与收益。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均有自己的官方语言,企业如想要开拓这些本地市场,可以考虑选择一个对应的本地语商标。
在商标实质审查阶段,泰国的商标审查相对严格。一是对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个数有特殊规定,五个以下项目的申请和超过五个项目的申请费用相差较大;二是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会进行跨类审查,除尼斯分类表认定的类似商品/服务外,如商品/服务存在一定关联性,也可能会引发跨类引证。越南商标局不接受相同商标的重复申请,如果企业不能及时使用,想要通过新申请的方式保持对该商标的权利,建议对商标图样或者商品/服务项目做一些修改。
在商标获准注册后,除需要及时投入使用、避免因连续三年或五年不使用而被撤销外,还要额外注意某些国家提供使用证据的制度,比如菲律宾。菲律宾商标提供使用证据的制度较为频繁,需要记住四个重要时间点:
(1)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申请人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此阶段可付费延期6个月,但延期申请需在3年期限内提出。我们曾遇到过菲律宾商标被第三方提起异议申请,在商标还处于异议申请审理状态中时,我们已经需要额外缴纳费用提交申请日3年的使用证据;
(2)自商标注册日起第5至6年内需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此阶段不可延期;
(3)在商标注册日起第10至11年内需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也就是续展时最好可以一起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
(4)在每次续展后的第5至6年期间,都需要再次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商标权利人提交的使用证明需要签字盖章并进行公证,内容需要包含在菲律宾的线上销售/提供服务的网址,或者包含菲律宾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使用证据一般同中国的商标使用证据要求相同。如果在任意阶段没有提交使用声明及证据,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已注册的商标可能会被无效。
那么,如果企业在进军国外市场时发现商标已经被抢注,或者单纯就是作为在先注册商标妨碍了企业的申请,该如何处理呢?依据中国商标的经验,可以尝试提交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或者无效宣告申请。但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不同国家对于撤销申请人的证明义务完全不同。例如,在印度尼西亚想要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商标,申请人需在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伊里安岛、苏拉威西岛和爪哇岛等主要岛屿的主要城市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商标未使用的证据。若调查结果显示商标在调查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使用痕迹,则胜诉概率较高。而且,即使提交了初步证明,基于印尼对撤销已授权商标一事的审慎态度,在商标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较为薄弱的情况下,仍有可能维持商标的有效。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林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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