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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颁布首个SEP不侵权判决

发表时间:2025-10-27 08:5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内部工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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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颁布首个SEP不侵权判决

 

2025年10月13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就F公司诉M 一案作出判决,认为被告未侵犯F公司的专利,并驳回F公司全部诉求,该判决是印度知识产权司法史上首个标准必要专利不侵权判决。

一、案件背景

本案最早始于2004年,原告F公司作为持有约十万项专利的全球科技巨头,指控印度公司M未经许可,在其制造的视频光盘(VCD)系统中使用了F公司拥有的一件名为“一种数字传输系统”的印度专利(专利号:175971)。F公司声称该专利是MPEG-1和MPEG-2音频压缩系统的标准必要专利(SEP),任何符合VCD标准的产品都无法绕开该技术,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而被告则抗辩称,F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仅针对一种“系统”而非方法,且他们实际使用的技术并未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二、案件进展

经过漫长的审理,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里程碑式判决。法院在解决了关于诉讼程序授权、当事人是否适格以及专利有效性等前置争议后,将核心焦点落在了侵权判定和SEP主张上。法院明确指出,飞F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清晰界定其专利范围,并将被告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之进行逐一比对。然而,F公司未能成功构建其专利权利范围,也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被告使用的主光盘确实采用了其专利技术或遵循了相关标准。更重要的是,对于F公司主张的SEP身份,法院设定了一套严格的证明标准,要求提供权利要求对照图、专家技术分析报告、大规模许可协议等多方面证据,而F公司均未能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其SEP主张及侵权指控最终被法院全面驳回。

三、直接影响

此判决对F公司构成了直接打击,其寻求的永久禁令和损害赔偿等诉求全部落空。对于在印度的众多科技产品制造商,尤其是涉及音频编解码技术的企业而言,此案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它清晰地表明,在印度法院,仅凭权利人单方面宣称专利是“标准必要”并不足以赢得诉讼。法院将严格审查技术事实,要求权利人承担繁重的举证责任,这为被诉侵权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抗辩依据,可能显著改变未来SEP许可谈判中的力量对比。

四、更广泛的影响

该案作为印度司法史上首个SEP不侵权判决,标志着印度在标准必要专利(SEP)司法实践上展现出独特的“独立进化”路径,继近期F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在印度的SEP纠纷相继解决或推进后,本案进一步巩固了印度作为新兴全球SEP纠纷解决重要战场的地位。未来,印度凭借其庞大的市场和日益成熟的司法体系,或在全球SEP诉讼版图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来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内部工作系统

 

供稿: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常州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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