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睢宁县飞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等537户企业: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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