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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2-16 16:0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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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09年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接连发生,已造成9人死亡,尤其两轮摩托车事故高发,仅2月1日至12日,全县就发生事故32起。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无证照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和相关部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措施不到位,对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各部门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责任心,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深入开展好我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交通管理问题的综合治理
县道路交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职能范围内影响交通安全问题的治理。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重点加强对乡镇摩托车行驶秩序管理、电动自行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事故多发路段治理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难点问题的综合整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危险路段排查和公路客运车辆检查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意见;严格执法,加大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突出的交通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大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减少事故“黑点”,新建公路要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防校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依法对交通安全开展义务宣传,新闻媒体要播发相关公益广告。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根据职责,认真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
各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紧密合作,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要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出来的公路危险路段,制定、落实治理计划,分轻重缓急,逐个治理。对短时间内无法治理的路段,要积极采取各种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对一些新建、改建的道路,有关部门在施工前要征求和听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使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与工程施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整体工作合力。公安、安监、教育、交通、农机、司法、广电等部门要联合起来,统筹宣传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要以创建“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增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培养人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严格落实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客运公司、危险品化学品运输单位等道路运输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责任,落实主管部门和行业的监管责任,车辆做到车车检查、乘客做到人人过关、过程做到道道监管。
  要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认真检查落实,特别是已经发生事故的地方要进行严格倒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县、乡(镇)、村逐级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长效工作机制,严明纪律,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倒查,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监管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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