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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应急管理局机构简介

发表时间:2025-02-10 14:5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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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办秘〔2019〕5号)和《中共泗县县委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及规程,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承担县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

(三)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四)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制定并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组织调配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治与救援职责。

(六)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的落实;监督管理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地震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全县地震灾害预测预防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县防震应急演练;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依法依规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组织地震科技研究和国家及省、市重点地震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地震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承担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技术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利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内设“二室六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股)、应急调度股、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股、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管理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地震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汴河大道798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557-7016449

六、网站地址: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302?type=4&action=list

七、邮政编码:234300

八、办公邮箱:ajj6449@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满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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