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流程
一、适用范围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生生产经营单位。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三、申报材料
1.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3.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资料审核→审批→发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五、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县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不受理说明原因或补齐相关材料后给予受理;
3.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填制《交办单》,将申请材料交相关股室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县安全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办理意见,并说明其理由;
5.县安全监管局制证签章,县安全监管局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或说明不予发备案登记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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