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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回应关切

发表时间:2020-10-19 08:5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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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当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郭治武、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和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张迅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应急能力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全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了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开采、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的85支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显著提升了应对重特大、复杂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铁路、民航、水域、海上溢油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1000余支共计7.2万余人,在多次重特大事故灾难救援中发挥了专业骨干作用。

但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中,依然存在应急救援预案实效性不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不足、应急资源储备不充分、事故现场救援机制不够完善、救援程序不够明确、救援指挥不够科学等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基层企业违章指挥、盲目施救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国务院制定出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进一步规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问:应急管理部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生产安全?

答:一是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全面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值班和应急力量备战备勤制度,拓宽信息收集报告渠道,形成重特大灾害事故和重特大险情1小时报告制度。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启动《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修订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中央企业编制好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各类预案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平时在应急准备中的牵头作用和在战时指导应急救援的功能。

三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断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油气管道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重点地区、关键时段前置力量、预置部署,做到救援一般事故有把握、救援重大事故有能力、救援复杂事故有手段。

四是转化应急资源优势。组织对全国应急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作用,全国形成一盘棋,不断推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应急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