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安徽省、宿州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及规程,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承担县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
(三)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四)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制定并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组织调配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治与救援职责。
(六)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的落实;监督管理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地震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全县地震灾害预测预防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全县防震应急演练;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依法依规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组织地震科技研究和国家及省、市重点地震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地震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承担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技术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安徽省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43.80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43.80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43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4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7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3.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43.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1.43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4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08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1万元,增长49.08%。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和健康(类)支出5.70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类)6.10,占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326.62万元,占96.5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8.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按实际支付。
2.一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6.6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灾害防治资金有盈余。
3.一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4.一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2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万元,比2018年增加163.09万元,增长247.4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均增加,二级机构屏山变形台并入,新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决算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邮箱:ajj6449@163.com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