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泗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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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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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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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1 |
其他行政权力 |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时,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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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2 |
其他行政权力 |
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关闭安全生产违法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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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3 |
其他行政权力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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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4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救灾捐赠款物的行为,责令责任人退还所用、所得款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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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5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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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
6 |
其他行政权力 |
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设施设置建设方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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