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1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894号)精神,省级下达泗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用于黑塔、刘圩、山头、瓦坊、黄圩五个镇在汛期期间遭受洪涝灾害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县减灾委印发了《泗县2021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泗减救〔2021〕1号)文件,在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一、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坚持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名单要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相关镇要从财政内网上传救灾资金发放名单,县应急管理局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灾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泗县2021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户统计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村(社区)评议记录、公示图片、救助对象受灾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了救灾资金发放指导标准。1是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2是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50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300元。3、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应急管理局审批同意。
(二)要求有关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把此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实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挪用、挤占或截留;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预留救灾资金用于临时救济;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集中供养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严禁套用冬春救助资金补贴给敬老院使用。要积极配合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截止目前,3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已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自评任务,规范评价工作行为,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泗县财政局的总体要求,开展泗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1、工作原则: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通过对项目实施前、中、后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本着“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简明有效、易于操作”的工作原则
2、评价方式:本次评价的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转移支付项目,主要通过资料审查、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评价方式。
3、评价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泗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度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泗减救[2021]1号;五个镇汇总上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户统计表、村评议记录、村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档案。
4、评价结果:截止目前,由于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社区)两委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此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程序规范,效果明显。未出现一例信访事件,未出现一例因为救助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受灾群众伤亡,未出现因灾致贫返贫现象。
三、存在问题
乡镇应急办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无救灾专职人员,人手少,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人员流动快,业务不熟练,上报表格等资料比较慢等。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灾害预防,减灾救灾知识培训常态化,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是向县委县政府建议,把乡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定人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顺利高效开展。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