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泗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泗政办秘〔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及监测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我县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重点公开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双招双引”等方面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万余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5件。结合日常工作及年终测评结果,各镇(开发区)中,大庄镇、黄圩镇、大杨镇、黑塔镇、刘圩镇成绩较好,开发区、墩集镇、长沟镇、草庙镇成绩落后;县直单位中,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成绩较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房管中心、乡村振兴局成绩落后。
现对大庄镇、黄圩镇、大杨镇、黑塔镇、刘圩镇、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体局予以通报表扬。对开发区、墩集镇、长沟镇、草庙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房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二)政务新媒体。
截至2021年底,我县登记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的政务新媒体共94个。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能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原创信息发布及重要信息转载工作。从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每月发布的检测通报来看,我县微博“泗县经信”、“泗县泗涂产业园”、“泗县人社局”、“泗县民政”、“泗县城管动态”,微信公众号“中国山芋之乡”、“泗县乡村振兴局”、“泗县生态环境”因两周内无原创信息发布,被全市通报;微博“泗县畜牧”因转载信息时未严格审核出现低级错误,被责令整改;微博“泗县乡村振兴局”、“泗州商务”,微信公众号“泗县乡村振兴局”、“美丽丁湖”因多次超两周不更新、关注度和阅读量较低、“无互动不服务”等问题,不能达标运维,被责令关停注销。
现对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中心、县商务局及泗涂产业园、丁湖镇、大路口镇予以通报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不全面。涉及为企服务、为民办事等政策性文件,不能做好意见征集、座谈论证、政策解读等工作。部分单位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未对决策背景、实施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普遍存在照搬照抄政策原文或简单罗列小标题等问题。
2.基层“两化”缺项多。在基层“两化”26个试点领域中,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救灾、社会救助、国土空间规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义务教育、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及时。
3.业务人员不固定。部分单位频繁更换业务人员,导致沟通不畅;个别单位在更换人员后未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备,不能做好工作交接;在县政务公开办进行工作联系时,新业务员“一问三不知”,严重影响工作推进。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原创信息不及时。多数单位虽能做到原创信息发布,但发布不及时,频次不固定;少数单位一周内无原创信息发布,政务新媒体帐号形同虚设。
2.信息转载不规范。部分政务新媒体只落实部分信息转载任务,不能做到逐条全部转发上级信息;部分政务新媒体没有按要求在单位所有类型平台转载上级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1.做好主动公开及基层“两化”信息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切实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一要保证基础栏目信息发布数量和时效,做到及时公开信息,防止突击发布。二要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基层“两化”重点领域信息,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找准堵点,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合规。三要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利用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解读方式。
2.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发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办年报格式,结合省、市年报撰写要求,确保年报质量高、数据符合逻辑。各单位年报务必于1月14日前报县政务公开办审核(联系电话:7023476、7027023),确保1月20日前全部审核通过并公开发布。
3.调配好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性强、要求较高,频繁调整业务员势必会影响工作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安排相对固定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需调整要做好任务交接及培训工作,及时到县政务公开办跟班培训。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主动发布原创信息。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加强内容建设,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部门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及时转载上级要闻。要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转载中央及国家有关要闻,扩大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传播面积。
3.规范运营管理。各政务新媒体涉及单位在发布原创信息或转发信息时,要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要求,确保信息合法、合规;对无力维护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按程序予以关停、注销,并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联系电话:7022031)。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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