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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分工》

发表时间:2022-03-28 19:2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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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防指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应对水旱灾害风险,确保有备无患,万无一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一、落实落细防汛抗旱责任

1. 健全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县防指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修订县防指成员通讯录,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充实县防指办专业人员,积极依托科研院所、企业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高防办参谋水平。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强化高等级预警的全网发布机制;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重要雨情、水情、工情信息的分析运用,强化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周密性。制订县防指会商研判工作细则。(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4月底前完成)

2. 建强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推动落实由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镇防指政委和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防办主任,明确固定的机构承担日常业务,确定熟悉防汛抗旱情况的工作人。(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

3. 落实防洪工程行政技术责任。分级落实河道堤防、闸站、水库等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规范设立责任公示牌,在主流媒体公布责任人名单。明确县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4月底前完成)

4. 落实落细防汛包保责任。制定县政府负责同志防汛抗旱责任分工。推动落实县、镇、村(社区)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包保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清单,并逐级报备(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制定山水下泄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小型水库下游等高风险及城乡低洼区域、下穿式立交桥、地下场所(商场、车库)、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危房等重点区域人员转移避险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城管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人防办)、石龙湖管理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

二、排查整改风险隐患

5. 分级分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行业、辖区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措施和责任清单,在汛前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将隐患清单报同级防指办;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责任人和度汛措施,按管辖权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在汛前完成损毁防洪抗旱工程、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城乡排涝设施疏通和河道堤防、水库大坝开口子工程堵口复堤。(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4月底前完成)加强在建涉水工程监管,清除河道阻水围堰(坝、物)、恢复堤防断面和堤顶标高,在汛前恢复河、沟正常行洪排涝功能(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加强监测预警设备维护、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雨情、水情测报、发布及农村应急广播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汛期可以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气象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融媒体中心,4月底前完成)

6. 精细化管控基层风险。推动县、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全面摸排山水下泄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小型水库下游、城乡低洼区域、下穿式立交桥、临河(沟)道路、桥隧(涵)、地下空间(商场、车库等)、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危旧房等各类洪涝高风险点,一点一策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防控对象、防控责任、受威胁人员实行清单化管理。各镇(开发区)洪涝高风险点防控清单报县防指备案。(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人防办)、石龙湖管理服务中心,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月底前完成)

7. 加强汛前汛期检查督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防汛抗旱准备情况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期销号。(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委、县应急局,5月底前完成,汛期持续开展)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 修订防汛抗旱预案。健全完善县、镇两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有防洪任务、涉及到人员转移安置的行政村编制人员转移预案。(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月底前完成)编制、更新县防汛抗旱工作手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责任单位:县防指办,4月底前完成)

9. 制订极端强降雨防御预案。认真吸取2021年河南郑州特大暴雨灾害应对教训,研究制定城市、交通运输、航运、旅游、工贸企业等极端强降雨应对预案,明确降雨、洪水位、内涝水位等预警指标、发布职责和程序,强化台风、暴雨、洪涝预判、预警和响应行动联动,增强高等级预警下响应行动刚性约束,落实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中断交通等措施。(责任单位: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月底前完成)

四、做好应急处置保障

10. 加强抢险救援力量保障。联合县人武部开展防汛勘察,做好用兵需求测算,制定部队抢险救援任务清单。县级依托水利、建筑施工企业组建1支防汛抢险应急专业队伍,完善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摸排掌握汛期可供紧急调用、具备一定抢险能力的施工队伍以及社会应急救援队,健全调用和抢险救援现场管理机制,做好应急保障。加强各类队伍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全面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4月底前完成)

11. 组建基层应急队伍。推动各镇(开发区)组织民兵、公安干警、青壮年群众、镇村干部等建立不少于50人的应急队伍,开展技能训练,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提高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能力。组建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并登记造册,通过编发巡堤查险要点、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巡堤查险技术培训和演练。(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

12. 加强防汛物资保障。全面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根据近两年物资消耗和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在汛前完成物资补充,并制定责任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调运保障措施。优化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布局,在重要防洪工程险工险段、交通不便地方适当前置。创新物资储备方式,提前做好防汛代储物资协议签订和产能储备工作,统计摸排辖区内可调用挖掘机、推土机、吊装车辆等大型抢险救援装备,切实保障防大汛、抢大险需要。(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各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

13. 做好信息化支撑保障。全面检查维护雨情、水情、墒情、图像监视和基层监测预警设备、信息传输网络、应用系统等,确保信息采集准确、传输通畅、应用有效。加强防指指挥场所建设,连通应急、气象、水利(水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监测数据、基础数据等,创新指挥系统建设,做到看得着、看得懂、会应用(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4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培训演练和宣传

14. 多层级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县级培训镇村、镇级培训村组的原则,开展防汛抗旱指挥长、指挥部组成人员、防办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基层防汛责任人、抢险人员等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汛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底前完成)

15. 多形式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开展模拟实战、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防汛抢险演练,磨合防汛工作机制,畅通应急处置流程。有防洪任务的镇、村(社区)举行人员转移避险和应急救援演练,筑牢防灾救灾群众基础。(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月底前完成)

16. 深入开展防汛知识宣传。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应急预警广播等宣传手段,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范围的防汛防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提高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基层开展洪涝灾害防御宣传,建设风险宣传栏,便于群众知晓洪涝风险点、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持续推进)

六、全力应对水旱灾害风险

17. 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多渠道发布气象、水文预警信息,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暴雨、山水、地质灾害、内涝、洪水短临预报预警,完善应急广播、卫星通讯、手机短信等预警传播渠道,实现预警直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建立重要短临预警责任人点对点叫应机制。(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 强化科学会商研判。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规范做好值班信息接报、记录、报告和处置等工作。完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和领导坐镇指挥制度,强化防指统一指挥、上下协调联动。及时会商研判,动态安排部署防范应对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反馈,强化闭环管理。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创造良好防汛抗洪抢险环境。(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 及时处置突发险情灾情。针对较大及以上险情灾情,快速组建现场指挥部,加强前后方联动,第一时间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和专业抢险队伍作用,确保重要工程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 加强灾后汛后总结反思。及时总结推广县内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对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有效、险情处置及时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通报批评,视情予以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县防指办,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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