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泗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泗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泗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泗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宿州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和《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抓安全基础、抓本质安全、抓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成效明显。2020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7起、11人)较2015年(36起、41人)分别下降80.5%和73.2%,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1.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县实行“双主任”领导架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安委会第一主任,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压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2.安全发展政绩观逐步形成共识。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整体工作布局,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编制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强化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和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树牢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摆位问题。
3.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防范遏制事故、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教经费投入,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亮点纷呈。
4.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城乡发展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将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十三五”全过程,强化落实“五个一批”。
5.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建立完善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帮助企业开展“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隐患闭环管理,推进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和成效。
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巩固。坚持把规范化乡镇和安全社区创建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网格化管理体系,把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层不稳、基础不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总结推广、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加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推进力度,明确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目标,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大创建工作协调指导、跟踪推进力度,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7.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实现全覆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自2016年起,安全生产纳入到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党委部委办局、群团各部门以及供电、电信、金融、烟草等中直、省直驻泗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任务考核内容,首次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在县域范围内的全覆盖。同时把干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以及企业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与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挂钩,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比、奖惩问责体系,倒逼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
(二)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全县上下必须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县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受产业结构不合理、治理能力不强等深层次因素影响,事故的突发性、复杂性仍然突出,把握性、可控性仍然不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监管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特别是安全生产上热下冷,压力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总体薄弱状况也未得到根本改观,部分行业领域存量隐患整改基数大、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风险高位运行,风险隐患治理任务和打非治违任务艰巨繁重,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保障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要求、新期待尚不适应。特别是随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新业态、新工艺不断涌现,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事故类型呈多元化扩散趋势,安全生产面临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县加快高水平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继续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量涌现,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从整体上防范化解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提供了有利契机。创造安全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是推动新时代泗县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中等城市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重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损失,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筹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将理念创新、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走出泗县特色安全生产新路子。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进一步形成,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显著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产状况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专栏1 泗县“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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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预期性 |
4 |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 |
有效防范 |
预期性 |
5 |
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 |
有效防范 |
预期性 |
2.分项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纵深推进,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重点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率达100%。
——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加有力。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严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谈话和提醒内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持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规范考核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巡查结果的运用。
2.明晰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细化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合理区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扫清监管盲区,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安全风险会商研判、防控协同和安全保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合力。规范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县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机制,推动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制度落实。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4.严肃目标责任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县安委会对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行政监管及履职第三方评估考核制度。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二)构建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1.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联防联控。开展产业园区规划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风险管控要求,严格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
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落实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准入相关标准,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和项目审查。强化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建立落后产能常态化淘汰退出机制,加大违法产能打击力度、低端产能淘汰力度,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严格执行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严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条件,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严格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操作人员配备与资格准入。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的融合创新与推广应用,有序推进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网络化平台项目试点,在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
4.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实施安全风险综合防范工程,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深度融合,推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联网监测。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5.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查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持续深化“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专项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加大仓储物流、农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落实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健全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大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实现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一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实用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一批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扎实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优”目标,即“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为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打好基础。三是深化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制度。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监管执法。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和企业监测监控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油气管道安全监测系统,加强数据深度分析和实战化应用,强化企业设备设施维护水平和报警处置能力。加强线上巡视巡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问题隐患有效整改,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2.工贸安全。以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焊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劳动密集型等企业、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3.消防安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重点治理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和城中村、物流仓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镇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镇级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超、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
4.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整治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危桥、无中央隔离设施的一级公路、乡村公路、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车辆挂靠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
5.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重点加强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铁路运输领域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平交道口等隐患排查治理;邮政快递领域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水上运输领域商渔船碰撞、港口货运和危险货物作业等隐患排查治理;渔业船舶领域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航行作业,渔船船员不适任等隐患排查治理。
6.特种设备安全。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造、经营、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7.危险废物安全。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联合监督执法,重点整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8.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加快提升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自建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既有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新增自建房监管和规划建设审批。推进城市危房整治、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出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进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整治行动,加强管道施工和第三方施工的安全风险综合防控。建立健全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燃气监管智能化水平,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燃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9.农林渔业安全。推行农林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成覆盖农林渔业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建设,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快重点林区火源监测等防灭火设施建设,夯实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基础,提升预防扑救能力。
10.城市安全。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深入实施城区和重点地区安全风险管控建设工程。深化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全面构建立体化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实施城区内涝治理,提升城区排水防涝能力。
11.水利系统安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与落实,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重大危险源(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管控等,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强化防洪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强化水工程联合调度,做好抢险技术支撑。
12.文化旅游安全。强化文化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多元化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常态化应急预案,增强突发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文化旅游安全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严格经营性演出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督促A级旅游景区、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博物馆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抓好消防工作。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强化文化旅游安全能力建设,指导行业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公众宣传引导,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3.校园安全。以消防、校车交通、实验室危化品、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为重点,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提升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整体水平。围绕重要节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建设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14.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安全演练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增强重要时间节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中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能力。
15.电力系统安全。全面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包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落实,提高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推动电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根治“三违”行为,夯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电网运行安全管理、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强化外委工程、外协人员管理,杜绝以包代管。严格外委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查和外协人员资格审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推动电力系统安全文化建设。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压实业主(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设计管理,合理确定电化学储能电站选址、布局,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强化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维护管理,提升应急消防处置能力。
16.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在用地审批等方面加强污染地块等各类安全准入管理,严格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规范经营性自建房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和改扩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擅自改建加层、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行为。
(四)健全提升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1.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政企预案街接与联动。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制定消防救援力量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和应急救援任务相匹配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智慧消防”系统。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一专多能”能力,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由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综合救援转变。“十四五”期间新建各类消防救援队5座以上。推进企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微型消防站。二是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大力培育应急志愿者队伍,引导应急志愿者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三是强化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完善物资政府采购等机制。
3.健全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机制。构建高效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4.加强预案管理演练。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县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指导镇(街道、园区)编制应急预案,推动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五)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加强法治学习和安全监管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政务服务“一次不要跑”向纵深发展,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执法人员实训基地。优化配置安全监管力量,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系统特别是基层应急队伍值班值守保障和生活保障问题。健全医疗救治、心理康复、疗养和保险等制度,推进应急管理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全覆盖。建立职业荣誉体系。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对重点企业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见违必纠、该罚必罚、处罚有据,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4.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健全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机构,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实行分级分类执法,明确县级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完善执法计划制度,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普法宣传、执法监督、责任追究、行刑衔接等制度体系。
5.规范事故调查和管理。严格落实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制度,规范事故统计核销工作。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追究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调查评估机制,健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闭环。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六)夯实基层基础支撑保障体系
1.推进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核。
2.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化系统的整体适配度。深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和预警,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决策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七)打造社会同防共治体系
1.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各层面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动各类媒体、公众、社会团体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激励机制,有效发挥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风险隐患有奖举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居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科普教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公益宣教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四、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
(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提升体系建设运行实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
(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一体化信息化体系,开展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实现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决策支持。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推动数据强安建设,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事故报告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完善安全与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对重大险情和各类事故灾难的快速响应能力。
(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建设,建设完善其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配足配强执法队伍,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 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配备。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建设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立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
(六)公众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积极推动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本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规划的宣传力度,开展规划专题培训,全面把握、准确理解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推动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财政支持。创新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财政支持。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及早见效。
(四)强化调度督导。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023 年、2025年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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