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组织、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统计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发布的信息。
三、报送要求
(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和发布。
四、其它说明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信息以各联合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非统计主体发布的信息不记入该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可记入服务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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